首頁 > 熱點 > 社會 > 女子駕豪車撞死男童 警方4小時後即放人(圖)

女子駕豪車撞死男童 警方4小時後即放人(圖)

來源:歐巴風    閱讀: 5.45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駕豪車撞死人獲釋】本站訊“駕豪車撞死人獲釋”:女子駕豪車撞死人4小時即獲釋;撞死人案件半年未解決;是過失致死還是交通肇事……

女子駕豪車撞死男童 警方4小時後即放人(圖)

交警定性交通肇事,當事人認爲是過失致死,案件半年懸而未定

去年8月16日上午,天河某高檔住宅區內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導致一名3歲男童當場死亡,其母親李女士和保姆唐女士重傷。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就此破碎。時隔半年,男童父親老張(化名)找到記者,哭訴稱事件至今仍未解決。其稱,事故發生後,肇事女司機魯某在4小時後便獲得釋放,而事件調查結果至今沒有拿到。

回顧 豪車失控鏟上人行道

去年8月16日上午,家住天河某高檔住宅區的李女士帶着3歲的兒子亮亮(化名),和保姆唐女士一起前往小區超市買菜。9時50分許,當三人行至一個停車場出入口時,被一輛從後鏟上人行道的白色豪華轎車撞飛。救護車趕到時,亮亮已因傷勢過重死亡,李女士和唐女士則身受重傷,隨即被送往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搶救。唐女士下肢、骨盆、股骨嚴重骨折,至今仍在住院。

事後,天河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肇事小車車主承擔主要責任,而李女士等人承擔次要責任。去年12月,李女士丈夫老張因對原認定有異議,向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出複覈申請,申請獲批,事件重新調查、認定。

事發當天,同小區業主李先生正好開着小車在後面,他介紹,當時前方白色小車突然向右大幅度擺方向盤,“車速很快,可能剎車當油門踩了。”他堅稱,撞倒人時“肯定在非機動車道,百分之一百的。”

進展 案件半年仍未解決

近日,老張找到本報記者,稱事件至今仍未解決,“半年了,兒子的公道還討不回來,我度日如年。”而事件的進展讓他始料未及。“警方在4個小時後就把她(肇事者)給放了,他們直到今天還從來沒有主動找過我們道歉,還找律師跟我們糾纏。”老張說。當他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妻子要負次要責任時感到震驚,“好好在人行道上走被車撞,還要負責?”

老張認爲,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以道路交通性質來定的,而事件發生在小區內,屬非道路交通事故,“這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爲了證實自己的說法,他找到相關政府部門,以及小區管理處,證實該小區道路爲封閉式管理,並非市政道路管養範圍。他向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出複覈申請,然而新的調查結果也遲遲沒有出來。

老張表示,接下來,他打算與對方對簿公堂,以求爲兒子討回公道。他認爲,事件發生於小區道路,應視爲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希望得到公正處理。

律師說法

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

廣東旭瑞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毅翔認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小區道路不屬市政道路,就應該按照上述的解釋來進行判決。”譚毅翔說,根據事件中案情分析,肇事者魯某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