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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拋下傷者致其死亡被判故意殺人罪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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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萬某,在送傷者去醫院就診的途中,認爲傷者已經死亡,遂將傷者放入路旁草堆中。而法醫鑑定結論卻顯示,傷者當時並未死亡,因被放至草堆中延誤治療機會才死亡。新津縣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萬某有期徒刑12年,萬某不服提起上訴。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成都中院日前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肇事司機拋下傷者致其死亡被判故意殺人罪

去年7月,萬某駕車行至新津縣新平鎮獅子村某加油站時,將行人李某撞倒。萬某立即下車將傷情嚴重的李某帶上車,送往醫院治療。途中,萬某見李某沒有動靜,判斷李某可能已經死亡,於是開車將李某帶至一機耕道的草堆邊,將李某放入一草堆中並用麥草將其掩藏。事後,越想越怕的萬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法醫的鑑定卻顯示,李某在交通事故後立即死亡的可能性極小。

新津縣法院一審認定,萬某作爲一個無醫學專業知識的普通人,且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認定李某在交通事故發生時當場死亡的情況下,無權對李某是否已死亡作出認定,萬某將已經嚴重受傷的李某帶離事故現場,並將其掩藏在草堆中,使得李某無法獲得救助最終死亡,其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萬某有期徒刑12年。

萬某不服提起上訴。日前,成都中院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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