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衛生部明令取消乙肝就業入學限制

衛生部明令取消乙肝就業入學限制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1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衛生部明令取消乙肝就業入學限制

    目前,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入學、就業時受到限制和不公正的待遇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據瞭解,爲妥善解決這一問題,有關部門已經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影響他人健康進行了周密認證、慎重決策,制定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乙肝五項”檢查有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乙肝五項”檢查。明確禁止將攜帶乙肝病毒作爲限制入學、就業限制條件。

    專家介紹,當前社會上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誤解主要還是由於人們對乙肝知識缺乏瞭解,醫學研究證明,乙肝病毒經血液、母嬰、性接觸三種途徑傳播,不會通過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日常工作、學習或生活接觸不會導致乙肝病毒的傳播。根據目前掌握的醫學文獻資料,國內外尚沒有因日常工作學習、生活接觸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確診病例。

    爲醫學目的而開展的“乙肝五項”檢查,檢查機構應嚴格保護體檢者的隱私;爲健康體檢目的開展的“乙肝五項”的檢查,檢查機構應充分尊重體檢者的選擇權並保護其隱私,體檢組織者不得強制體檢者接受“乙肝五項”檢查。有關部門還將加強對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嚴格執行有關的制度,切實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公平入學、就業的權利,及時查處、糾正違反規定,要求求學者和求職者進行“乙肝五項”檢查的行爲。

    近年來,隨着傳染病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做出了調整,有關部門出臺了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公平入學、就業的政策文件。在做好乙肝防治知識宣傳工作的同時,近年來,衛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門的合作,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中不斷完善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合法權益保護的條款。2004年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2005年開始實施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2007年衛生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對形成一個全社會關心乙肝病毒攜帶者、關心乙肝患者良好的氛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此次政策調整後,衛生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確保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調整後的體檢項目開展入學、就業體檢,及時查處、糾正違反規定進行“乙肝五項”檢查的行爲。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