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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27歲女子因感覺丟臉欲報復 縱火燒死7旬情夫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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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3日晚上,高郵菱塘一名七旬男子被活活燒死,不是死於意外而是人爲,然而,下手的竟然是其27歲的情人!殺機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是因爲覺得很丟臉。

厲害了!27歲女子因感覺丟臉欲報復 縱火燒死7旬情夫

縱火燒死7旬情夫

回放:民房夜間起火,住戶被燒死

張先生家住高郵菱塘。9月13日晚飯後,張先生在家看電視。晚上9點20左右,張先生無意間往窗外看了一眼,卻發現西側鄰居黃某的房內着火了,火苗已經竄出了窗戶。

“失火了,失火了……”,張先生邊喊邊拎着水去滅火。周圍鄰居聞訊,也紛紛跑來救火。其間,張先生的弟弟打電話報警。

10分鐘左右,消防官兵趕至現場撲救,直至次日零時10分,大火被徹底撲滅。但不幸的是,黃某被燒死在家中。

9月14日,高郵警方介入偵查,發現盛某有作案嫌疑。當晚11點左右,辦案民警趕至盛某家中,經口頭詢問,盛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交代:兩人起爭執,女子放火報復

經查,盛某,今年27歲,高郵人;死者黃某,歿年70歲。

歸案後,盛某交代,9月13日下午,她在黃某家,和黃某一起吃飯、喝酒。飯後,盛某認爲黃某佔了自己便宜,向他要錢,對方不肯給,反而向她索要之前給她的600元。爲此,兩人發生爭執,黃某抱起盛某往地上摜了一下,當時有很多人圍觀,警察也來了,她感到自己面子被丟光了,心生怨恨,就趁黃某不注意,拿走竈臺上的一包火柴。

當晚,盛某再次來到黃某家敲門,黃某不開門,還趕她走,盛某就把院子牆角垃圾堆裏的膠布點燃,看到起火後離開現場。被問及爲何放火,盛某稱,是想報復黃某。

據盛某的家人及黃某周圍鄰居反映,盛某有病,平時不管孩子,不發病的時候,比較像正常人,一旦發病就喜歡亂摔東西,家人因爲管不住她,只好任由她在外面亂跑;黃某單身一人,沒有子女,是當地的五保戶,平時經常出來撿廢品,堆放在家中,一天三頓都是燒火做飯,社區多次上門,讓他去養老院,他都不同意。

厲害了!27歲女子因感覺丟臉欲報復 縱火燒死7旬情夫 第2張

三角關係

庭審:被控故意殺人,未當庭宣判

近日,經揚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盛某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起,盛某與黃某建立並保持情人關係。9月13日中午,盛某與黃某兩人在黃某家中吃飯、飲酒,後因經濟糾葛發生爭執,直至公安民警出警處理。盛某因被黃某摔摜致肘部、膝關節部位碰擦傷,就感覺丟臉,心生憤恨,遂拿走黃某家竈臺上的一盒火柴,並揚言要放火報復。當晚9時許,一直在附近徘徊的盛某再次來到黃某住處交涉,因黃某拒不開門,引發不滿,盛某明知黃某在住處休息,而點燃院落牆角垃圾堆裏的膠布放火,至火勢漸大,逃離現場。

經法醫鑑定,黃某口鼻腔內有菸灰炭末附着,系生前燒死。經司法鑑定,盛某系輕度精神發育遲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建議,以故意殺人罪,追究盛某的刑事責任。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內容,盛某沒有異議;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盛某辯護人提出異議,他認爲,盛某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根據她的放火地點,以她的智力水平及認知狀況,不能預知自己的行爲會引發這麼大的火,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經過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環節後,法庭宣佈休庭。

綜上所述,這年頭智力不正常有精神病彷彿有了免死金牌一樣,年紀輕輕和老頭在一起,就應該想到要遭受到的流言蜚語。當然,也希望多事的人能夠不要多事,畢竟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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