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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地圖管理辦法》11月起施行:違者將處2萬以下罰款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6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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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三秦都市報記者從陝西省政府辦公廳瞭解到,《陝西省地圖管理辦法》正式公佈,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陝西省地圖管理辦法》11月起施行:違者將處2萬以下罰款

此前,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人員介紹,一些“問題地圖”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有些從事地圖編制或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沒有相關資質,有些則對地圖製作的流程缺乏認識,許多在公交站牌、燈箱廣告等公共媒體上使用的地圖,都沒有經過專業部門的審覈。記者注意到,此次《辦法》對地圖的製作、審覈、出版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在地圖產品上刊載廣告,應當遵守廣告和地圖有關規定,不得影響地圖表示的正確性和主體性,其廣告不得超過地圖版面的百分之三十。違反此項規定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整改,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標題:《陝西省地圖管理辦法》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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