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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致1死被判緩刑 死者家屬獲賠1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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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致1人死亡,包工頭被判緩刑

包工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致1死被判緩刑 死者家屬獲賠110萬

死者家屬獲賠110萬

楊某在未取得建築施工資質的情況下承包了海口某項目的建築施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楊某再次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造成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導致被害人潘某死亡。近日,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依法對楊某提起公訴。龍華區法院依法審理,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2016年2月5日,楊某在未取得建築施工資質的情況下,承包了海口市龍華區椰海糧油市場二期的土方、裝飾、水電安裝等建築施工工程。項目開工後,楊某將該工程的泥工部分發包給沒有相關施工資質的周某。周某於2016年2月22日前後僱用李某、潘某等人來進行砌牆作業。

2016年5月10日12時10分許,潘某下班途經樓梯井口時不慎摔落到一樓,後經120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海口市龍華區生產事故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調查。經查,楊某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作業場所未設置上下通道,樓梯井口未設置臨邊防護、警告標識,也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爲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認定楊某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後,在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楊某與潘某的妻子、長女達成調解,楊某向潘某的家屬支付賠償金共計人民幣110萬元,該賠償金已足額支付。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依法對楊某提起公訴,龍華區法院經審理,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記者 暢凱 通訊員 戴靚)

原標題:包工頭違規施工緻1死獲緩刑 死者家屬獲賠1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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