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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同居生子沒領證 女子被玩膩之後遭拋棄人財兩空

來源:歐巴風    閱讀: 4.4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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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十分相愛的情侶認爲,結婚證只不過是一張沒用的紙,因此在情到濃時,便大擺宴席向親朋好友宣佈結婚,而不去領證。幾年之後,感情出現裂痕,才後悔當初沒有領結婚證,無法證明是夫妻關係,所有兩人的共同財產分隔也出現了大問題。

【圖】同居生子沒領證 女子被玩膩之後遭拋棄人財兩空

同居生子沒領證

同居生子沒領證,如今就有女子程某與丈夫“結婚”5年沒有領證。如今丈夫要求與自己離婚,她覺得非常難過。頂着炎炎烈日來到法院,希望法官可以判定丈夫與自己領結婚證,重歸於好。

【圖】同居生子沒領證 女子被玩膩之後遭拋棄人財兩空 第2張

同居生子沒領證

程某一頭霧水、滿心焦急地坐在了被告席上。當法官在庭審調查時詢問原被告雙方同居時間、子女情況時,程某的“丈夫”張某回答說二人於2008年6月開始同居,程某急的叫了起來:“他胡說!我們不是同居啊,我們結婚了的!”法官制止了程某的大喊大叫。

程某忍耐着聽張某講完,並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我們結婚時辦了酒,還有錄像作證。”法官問:“是否領取了結婚證?”程某愣住了,回答道:“沒有,他說反正是一張紙,不影響我們生活,就辦酒請了些親戚朋友。後來有了女兒,我看也確實不影響過日子,就一直也沒去領證。”當法官向程某解釋了未領取結婚證就不能成立婚姻關係時,程某才明白過來,原來和自己生活了五年的張某,根本不能稱之爲“丈夫”,張某要和自己分開,也的確不能稱之爲“離婚”,只是“分手”而已。

程某不想和張某分開,她要求法官判決張某和她去領結婚證。法官被程某的要求弄的哭笑不得,只有耐心向她解釋:結婚是個人的權利,法院也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無權要求張某去和程某領結婚證。

【圖】同居生子沒領證 女子被玩膩之後遭拋棄人財兩空 第3張

同居生子沒領證

至於分開不分開,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同居關係,只要二人不再共同生活在一起,就自然解除了,法院也不干涉。法院只解決同居期間或同居解除後引起的財產爭議和子女撫養問題。張某的訴訟請求就是要求二人的女兒玲玲由自己撫養,並且要求程某從張某名下的房子裏搬出去。

【圖】同居生子沒領證 女子被玩膩之後遭拋棄人財兩空 第4張

同居生子沒領證

程某明白了無法勉強張某和自己繼續生活下去,於是和張某爭奪起了女兒玲玲的撫養權,並且要求分割張某的房產、車輛和工廠,她認爲自己跟了張某這麼多年,放棄了工作在家裏帶孩子,張某的財產都應該有自己的一半。張某一聽,立刻說程某名下的房子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錢,也要拿來分割。如果雙方領取了結婚證,張某婚後購買的房屋、車輛,工廠的收益自然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程某帶小孩、操持家務都是對家庭的付出,她自然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而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除非證明屬於雙方共同共有,否則登記在哪一方名下就認定哪一方的個人財產。程某一直在家帶孩子,對張某的房產、車輛和工廠沒有投入,自然無法證明上述財產屬於雙方共同共有,也就不能夠分到張某的個人財產。同樣,由於張某拿不出他出錢給程某買房子的支付憑證,程某名下的房子也是程某的個人財產。

最後,法院綜合考慮了程某和張某的女兒玲玲是女孩、只有3歲,且一直以來由母親程某照料等因素,從對玲玲成長有利的角度出發,判決玲玲由張某和程某共同撫養,隨程某生活,由張某每月支付生活費至玲玲獨立生活爲止,期間玲玲的教育費、醫療費由程某和張某憑票據各半承擔。二人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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