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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數十年疫苗技術未更新 中國衆多孩子患後遺症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5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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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毒活疫苗:病原經處理後毒性減弱,但保持了抗原性,接種後觸發一次輕型的人工自然感染過程,從而引起免疫應答,但不會發病。 優點:免疫時間長,所需接種的次數少,可以產生比較牢固的免疫力,且成本低; 缺點:安全性相對低,有可能在人體內發生逆行性突變而恢復毒性,引起不良反應。 滅活疫苗:用加熱、化學等方法殺死的病原微生物或提取、純化的病原微生物組分如複合亞單位、類毒素、多糖聚合物製成的滅活疫苗,既不會使人染病,又可以使人體產生抗體。 優點:安全性高,易保存,有效期長; 缺點:免疫時間短,需多次接種,成本高。

中國數十年疫苗技術未更新 中國衆多孩子患後遺症

據統計,中國每年疫苗預防接種達10億劑次。這是個驚人的數字,即使按照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佈的疫苗不良反應概率是百萬分之一到二,那也意味着每年要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留下終身殘疾。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個數字微不足道,但對於每個不幸的家庭而言,卻是百分之百的苦難。南都記者歷時三年,採訪記錄了其中的近五十個家庭。疫苗本身的特性決定了目前不存在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但關注這些不幸的孩子與家庭,不僅是要普及有關疫苗的風險常識,也希望促成一種常規的救助與補償機制,同時警醒敦促疫苗相關立法的完善,以及產業鏈的進一步規範。

潛藏風險

最大的疫苗消費國與落後的生產管理機制

傳染病自古以來就是人類生存與健康的最大威脅之一,是疫苗的發明改變了這一切。但疫苗本身又是高風險的生物製品,儘管科技已有了長足的進步,也仍然沒有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而如果缺乏一種科學而嚴謹的生產管理體制,則這種風險將大大增加。在近幾年國內頻頻見諸報端的疫苗事件背後,是公衆對疫苗安全日益加深的憂慮。

中國有近40家疫苗生產企業,能生產預防27種疾病的46種疫苗,是全球最大的疫苗消費國,但還遠遠稱不上強國,蓋因我國開發的品種大多爲單價疫苗、減毒活疫苗等傳統疫苗品種,而國外上市的疫苗多以聯苗、滅活等新型疫苗爲主。國產疫苗在產能和關鍵技術上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巨大的差距。

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科前科長陳濤安介紹:“所謂疫苗質量是指疫苗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而我們的很多疫苗還在使用西方國家已經淘汰了很多年的技術。國內的一類疫苗市場基本被六大生物製品研究所和北京天壇生物所屬的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壟斷。這些研究所原本都是政府直屬的研究機構,1987年市場化以後成爲國有企業,但還是有很強的官方色彩。每年的招投標就是這六大研究所和衛生部、疾控中心的領導坐下來開個會,定下價格,按訂單生產。其目的就是實現統一價格,分片而治,避免在內部出現價格和質量的競爭,所以根本談不上優勝劣汰”。

2010年兩會期間,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的發言,也從官方層面部分印證了這一論斷:“部分國產疫苗質量不達標,監管部門缺少對這些疫苗大規模上市後的系統評價。有些疫苗質量在大規模人羣使用中完全達不到質量標準,與進口疫苗相比,質量檔次差很多。”這番話在當時如一枚重磅炸彈震驚了很多人,而一年之後在雲南調研時,王宇又有了另一番表態:“目前疫苗的新技術是存在的,而且在國際上也有運用,但是由於中國沒有推動新技術應用的政策和體系,中國的疫苗生產技術更新很慢,甚至沒有更新,一直沿用30年前的生產技術”。

留不住的人才與數十年不更新的技術

作爲主管疾病防控與疫苗管理的權威部門的領導,王宇的論斷基本反映了中國疫苗生產行業的現狀。

但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的看法更悲觀:“王宇說得還是客氣的,可能遠不止三十年,很多疫苗還在使用六十年代的技術”,“最主要的差距在人才。在免疫學領域我們給人才的待遇、空間都不行,人才流失非常嚴重。免疫學是基礎學科,短期內是很難有產出的,中國在科研領域實行的是項目制,有項目纔有錢,但有項目就要出成果,太急功近利。生物醫學中免疫學是最核心的,西方的核心技術對我們是保密的。機制不改人才就留不住,留不住人才就很難有質的進步。”

說到疫苗技術的更新,王月丹舉例:“一類疫苗中我們很多還是減毒活疫苗(詳見右下表格),比如脊灰、卡介、麻疹、乙腦等,國外十幾年前就已經全面改成了滅活疫苗。滅活疫苗也不是沒有缺點,但是起碼在安全性上好太多了(詳見下方註釋)。尤其是脊髓灰質炎疫苗(糖丸),如果能有所改進,哪怕僅僅把第一劑改爲滅活疫苗,或者最起碼把用了幾十年的毒株重新優化一下,減低它的毒性,每年就可以減少很多悲劇的發生”。

據疾控中心提供的數據,糖丸異常反應率爲百萬分之一,但因爲要服用四劑,相當於風險放大爲四倍。而糖丸一旦發生異常反應是無藥可治的,每年都會因此產生非常多肢體殘疾的孩子,多年積累下來,就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羣體。在他們多年不斷地奔走和抗議之後,2008年,衛生部會同財政部、教育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做好脊髓灰質炎相關病例鑑定及善後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八部委文件),要求各地做好脊灰疫苗相關病例的鑑定、賠償和後期保障問題。

成本的阻礙與缺乏競爭的市場

王月丹說:“在多聯疫苗技術上,我們還面臨很多難題。但是就單一疫苗而言,把我們一類疫苗裏的所有種類的減毒疫苗都改成滅活疫苗,在技術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最大的阻礙來自於成本,“一類疫苗裏,政府採購價有的只有1.8元,改成滅活疫苗意味着幾十倍的成本增長。”

對此,陳濤安有不同意見:“政府採購定價低只是一個方面,提高了價格質量也未必上得來,一類疫苗實際上是壟斷經營,沒有競爭。要換成滅活疫苗就需要更新生產線,淘汰落後產能,但是現在生產出來的疫苗供不應求,廠家怎麼會有改變的動力?二類疫苗市場也只是部分放開。雖然國外公司佔了近50%的市場份額,但是加了很高的關稅以及各種管理和物流的成本,價格高得嚇人,實際消費的人羣很小,很難對一類疫苗市場形成衝擊。”

而在良莠不齊的二類疫苗市場,質量就更加難以保證。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佔據了整個疫苗市場60%以上的份額,並基本把控了一類疫苗市場。其餘的三十多家疫苗廠家只能去搶剩下的不足40%的份額。而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向接種單位供應二類疫苗。因此,縣級疾控中心就成了廠家各顯神通的激烈戰場。這一本來是爲了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成本和消費者負擔的措施,在缺乏監管的縣市級疾控機構那裏,卻演變成腐敗的黑洞,“都需要公關的。到最後一般都是誰也不得罪,多少都採購一點,皆大歡喜”,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廠方代表說。這幾年接連曝出的2004年江蘇宿遷假疫苗案,2009年大連金港安迪的疫苗違法添加事件,2010年江蘇延申疫苗造假事件,以及2012年山東破獲的涉及全國的非法疫苗案都反映出二類疫苗市場的混亂,但問題從來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

冷鏈運輸保存環節的隱患

陳濤安指出:“疫苗出問題最主要就是兩個環節:生產環節的疫苗質量和流通環節的冷鏈保存”,如果說疫苗質量是短時期內很難改變的,那冷鏈系統的隱患則純屬“人禍”。雖然“山西高溫疫苗事件”曝光以後,整個疾控系統做出了一些改變,但陳濤安還是無法樂觀起來:“當時衛生部官員都出來表態說短暫的高溫暴露不會影響到疫苗的安全性和品質,這不是拿生命當兒戲麼?”

在國際上,對疫苗的運輸和保持都有一套嚴格到苛刻的標準。我國疫苗在流通環節中最少要經過八個節點(詳見05版邊欄註釋),現狀是:“設備基本具備,但監管有問題,基本要靠從業人員的責任心。冷鏈的八個環節裏前面做的還好,關鍵是根節點容易出問題,尤其是到了偏遠的縣鄉一級,根本得不到保障。”而記者的採訪案例中確實也有多個反映鄉村診所及鄉村醫生缺乏必要的冷藏冷凍設備,“就攤在桌子上,來一個孩子打一個”。

警鐘長鳴,悲劇卻不斷髮生,作爲個體的孩子和家庭成爲所有風險的最終承擔者。“這是種沒法選擇也沒法逃避的風險。你可以選擇進口奶粉,但是,疫苗你必須要打,否則你的孩子連學都上不了”,多年來一直在呼籲國人關注疫苗安全和對疫苗傷害立法的受害家長餘同安說。

鑑定之困

寫不寫“偶合”,很多時候是良心判定

“2007年在衛生部門前,有5個河南來的接訪官員整天在衛生部門前溜達,後來就和我們攀談起來,熟了以後就開始訴苦。我對他們說:你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苦,我一個大男人數一二三眼淚就下來了……後來更熟悉互相的故事以後我對他們說,看到真正的苦了嗎?他們說知道了,我說不,你們根本看不到我的心裏在流血!”這是福建的糖丸受害者家長吳霖寫在糖丸受害者Q Q羣裏的一段話。他的孩子1995年5月發病,走了漫長的鑑定維權之路,一直到2008年八部委文件出臺,吳霖纔在兩年之後拿到98萬的賠償,歷時15年。

而這幾乎是所有疫苗不良反應疑似病例裏的普遍現象,每一個家庭在承受着孩子傷殘之苦的同時,還面臨着給孩子做鑑定的各種困境,“偶合”、“排除”、“不能排除”、“無法確定與疫苗無關”等等似是而非的鑑定結論都使維權之路充滿艱辛。

“偶合”是在這一類鑑定報告中出現最多的字眼。中國疾控中心免疫規劃中心主任醫師劉大衛曾專門對此進行解釋:“偶合症是指有一些基礎性疾病,接種的時候正好趕上了,或者是患有某種感染性疾病,正好要發病,處於潛伏期,打疫苗的時候正好趕上了。所以偶合症和疫苗沒有關係。”一旦被鑑定成偶合,就只能自認倒黴,自己承擔責任。而“不排除”,已算是有力證詞了。王月丹說:“寫不寫偶合,很多時候是良心判定。從科學角度而言,沒有絕對的事,如果專家內心不想認定,就有一萬條理由說它與疫苗無關,所謂不排除,其實就是肯定了。”

而即使被鑑定爲疫苗異常反應,受害者的維權之路也難稱坦途,衛生部官方網站曾宣稱:異常反應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它既不是疫苗質量問題造成,也不是實施差錯造成,各方均無過錯。因此,對受種者予以一定經濟補償,不是賠償。#p#副標題#e#

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鑑定機構

比鑑定結論爭議更大的是鑑定機制的設計。2008年12月1日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開始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如遇疑似異常反應,應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診斷;有爭議時,可向市級醫學會申請進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再有爭議,可向省級醫學會申請鑑定。

“兩級醫學會的組成專家所供職的各大醫院,不正是衛生局和衛生廳的下屬單位嗎?”疫苗受害家長餘同安在《鑑定辦法》出臺的當年就提出質疑,他在第一次拿到“偶合”的鑑定結論後,放棄了去找醫學會做鑑定,“我不相信他們能給我公正的結論”。

2010年3月,衛生部又專門下文強調:任何醫療機構和個人不能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做出調查診斷結論。山東濟寧的張武昌2010年帶着吃糖丸導致殘疾的孩子進京看病,問專家結論,專家愣了五分鐘沒說話,最後一把掀了桌子,“我不能寫啊!”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本身承擔了大量的預防接種工作,由他們來牽頭成立專家組,無異於讓其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成立獨立的第三方調查機構當然是完美的設想,但卻不現實。“比較現實的是異地鑑定,相對公平些”,這個問題在陳濤安心裏盤桓了很久,“應該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網上專家庫,由疑似病例的家庭來隨機抽取。既然疫苗異常反應是小概率事件,人數不多嘛,交通食宿的費用在財政上完全可以負擔得起。而且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就算各地專家們沒時間也可以異地視頻會議鑑定嘛,看看病歷就基本上清楚了。既然老百姓生命安全與政府機構發生爭議,國家理應擔起這個責任。”

賠償之難

“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怪圈

疫苗受害者家庭要拿到對自己有利的鑑定尚且如此困難,要拿到賠償更是難上加難。現有法律法規或語焉不詳或有失公平,政府和個人都難稱滿意。如何讓疫苗不良反應受害者走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怪圈,成爲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國務院在2005年6月1日頒佈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因接種第一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因接種第二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相關的疫苗生產企業承擔。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具體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這個說法很寬泛,最後一句也很要命。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制定相應的補償辦法,你就沒有索賠依據。山西疫苗不良反應受害者尚彩玲在打了三年官司之後不得不與廠家以10萬元和解就是個最典型的案例,因爲山西一直沒出臺補償辦法,最後只能‘和解’。”

除山西等不多的幾個省份外,近幾年各省、直轄市還是根據各自情況相繼出臺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辦法,雖然都存在補償數額過低的爭議,但還是讓疫苗受害家庭在維權索賠上的境況有了一定的改善。

而八部委文件的出臺也使得糖丸病例家庭在鑑定和賠償上的境況都有了質的改變。歷時15年纔拿到賠償的家長吳霖說:“八部委文件的實際作用在於,給地方政府一個模糊的賠償依據,也給維權家長一個維權的依據。”

但陳濤安就認爲不應誇大這些文件的作用。“那只是個文件,是個指導性的條例,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要靠立法”。這一點作爲當事人的吳霖也承認,“當初八部委文件一直在福建省省廳壓着沒有下發,是我複印了拿給地方政府看的。糖丸出事和其他疫苗還不太一樣,這個異常反應具有不可排除性,中國早在1994年起就再未在本土發現脊髓灰質炎野病毒,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宣佈中國消滅了脊髓灰質炎。但是現在孩子患上了脊髓灰質炎,作爲唯一的病毒源,只能是疫苗異常反應。但是即便有了八部委文件這個尚方寶劍,很多地方政府依然不認,比如山東菏澤”。

張子騫就是來自菏澤市東明縣的糖丸異常反應疑似病例,剛剛九個月大,現在下肢殘疾。“疾控中心給的鑑定是什麼遲緩性麻痹。別的地方賠償多少不說,我們這裏連承認都不承認。後來我自己在網上聯絡到菏澤的5個同樣的家庭,鑑定結果都差不多”,張子騫的媽媽無奈地說。作爲15年維權的當事人,吳霖現在已經久病成醫了:“遲緩性麻痹是個廣義說法,是14種病的統稱,其中也包括兒麻,指的是一種現象,而不是特指某種病。兒麻與其他13種遲緩性麻痹在醫學上非常容易鑑別。這是疾控中心的一種藉口。”

除此之外,“已經出臺的這些文件裏面還有個很大的漏洞,那就是賠償都是針對傷殘以後的,而實際上,更急需的是剛剛發病時的救治”,陳濤安說:“如果立了法,有法可依,大家就都知道該怎麼做了。比如規定打疫苗幾天之內出現異常反應的,先救治再鑑定”。

山東臨沂甲流疫苗疑似病例家長李寶向在一份給政府的手寫陳情書中就曾對此發出痛徹肺腑的感嘆:“那一針疫苗就像一枚核彈落到了我們家,毀了我們的孩子,也毀了我們的家……迄今爲止沒有一個國家能保證疫苗百分之百地安全,那麼接種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應該有有效的救助機制來跟進,保證及時救治,而不是在判定責任、追究責任上拖延,耽誤最佳的治療時間”。他的孩子在發病後送到北京治療,不久後因爲沒錢而不得不中斷治療,造成終身殘疾。

很多人並不清楚,預防接種的傷害實際上是個人在爲疫苗的巨大社會效益埋單。比如脊髓灰質炎疫苗(糖丸)———在脊髓灰質炎在世界上基本消失的時候,個體基本沒有感染該病毒的風險,但是如果人人都拒絕接種,則脊髓灰質炎又可能會傳播開來。因此,根據誰受益誰擔責的原則,對公共人羣的免疫傷害進行國家賠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這一點,美國的經驗可供借鑑。1988年10月,《美國國家疫苗傷害補償計劃》獲得通過,傳統的侵權行爲賠償需要首先通過訴訟劃清責任,該計劃則爲針對疫苗傷害索賠特定的“無過錯責任”體系,由政府部門負責實施。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億多美元的基金救濟。

至於賠償的資金來源,疫苗受害家長餘同安提出了自己樸素的設想:“國家每年要發出10億劑的疫苗,只要財政對每一劑疫苗拿出一塊錢補貼,成立一個基金,每年就有10億元,用於賠償那些出現異常反應的家庭就綽綽有餘了。這一切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我們這一路走得太艱難了,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複我們的悲劇。”

“其實衛生部已經調研了很久,新的《疫苗流通和管理條例》已經在制訂之中。這個就是法律性質的,只是目前還沒有時間表。”陳濤安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

我們只能拭目以待了。#p#副標題#e#

姓名:盧佳潤

性別:女

出生日期:2009年5月25日

採訪地點:河南商丘市梁園區

拍攝時間:2013年3月12日

疫苗名稱:A羣流腦疫苗

盧佳潤七個月大的時候就能挨着牆站,每天早上六點就會醒來,趴在盧衛衛臉上喊爸爸。盧衛衛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但四年前的一針疫苗讓這種幸福戛然而止。

2009年12月21日上午9點,媽媽帶着盧佳潤去商丘市平原預防保健所打了A羣流腦疫苗。回家後女兒就蔫蔫的,到了下午4點就開始哭,怎麼都哄不住,過了一會就開始抽搐。平原醫院的醫生說可能打針嚇到了吧。第二天孩子仍在抽搐,他們又去了商丘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說可能是缺鈣吧,開了些補鈣的藥,吃了幾天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有加重的趨勢。轉到第一人民醫院,醫生一看便建議他們到鄭州大學一附院去,那裏的專家認爲是疫苗引起的異常反應,只能先以癲癇來治療,但抽搐依然在繼續,過了一段時間,只能出院回家。

其實早在孩子開始發病的第三天,盧衛衛就找了防疫站,但人家矢口否認與疫苗有關,後來又改口說“你們是全國第一例”。2010年6月,孩子病情突然惡化,送到商丘市人民醫院搶救。這邊醫生催着要趕緊轉去省城的醫院保命,那邊平原街道辦事處派人看守不許離開,逼着去做鑑定,鑑定完才能轉院。“那是他們設的一個圈套,一旦結果出來與疫苗無關,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時候就隨便你去哪裏鬧了”,盧衛衛當時不懂,即使懂,爲給孩子保命也只能聽從。

果然,2010年7月,在進行了半個小時鑑定後,商丘市醫學會出具了鑑定報告:“本病例不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當時盧衛衛家已山窮水盡了,賣掉了唯一的房子後,帶着孩子去了北京。在各大醫院奔波看病時,他結識了一些疫苗受害家庭,其中有幾個孩子都和盧佳潤一樣,是注射A羣流腦疫苗後發病的,這讓家長們迅速走到了一起。

鬧也鬧了,訪也訪了,最後還得回到地方政府這裏來解決。2011年3月,盧衛衛與平原區福祿居委會簽了協議,以不再上訪爲條件換回了12萬的“救濟款”。而這些錢,只支撐着給孩子看病到了2012年底,他們家又一次面臨絕境。

幾年下來,不但孩子毀了,作爲家庭頂樑柱的盧衛衛也變得精神恍惚。“沒了工作,在朋友幫助下做了一段時間小生意,但做不來,老算錯賬”。

姓名:董梓欣

性別:女

出生日期:2009年5月4日

採訪地點:湖北荊門

拍攝日期:2013年3月27日

疫苗名稱:A羣流腦疫苗

2009年5月,董梓欣的出生給家人帶來了莫大的快樂。同年12月,奶奶帶孩子去衛生所接種了A羣流腦疫苗和口服輪狀病毒疫苗,結果孩子當天就開始發燒,奶奶抱去村衛生所,醫生認爲打了疫苗發燒屬正常反應。直到兩天後孩子高燒到40攝氏度,才住進市裏的醫院,後來又再出現抽搐後,被轉至荊門市第一人民醫院,但很快就出現了腦壞死。醫院告訴他們:腦損害不可逆轉,任何治療均不再有價值。

從醫院回來,奶奶懷裏的董梓欣已不再是那個愛笑的嬰兒,只是一具不再有意識、卻每天在長大的軀殼。爺爺奶奶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每日以淚洗面。父親董永去找當地疾控中心,卻被直接告知與疫苗無關,連鑑定都不肯做。激憤之下,董永決定去北京上訪,時值全國兩會,地方有關部門聞訊打來電話:“回來好商量,給你們做鑑定”。很快,荊門市醫學會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組便出具了鑑定報告,結論是“本病例不能排除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並在當年與董家簽訂協議,一次賠償30萬,條件是不得再上訪。

一切看似塵埃落定。奶奶說“孩子出事後,她媽媽就很少回來了”,“我們不怕累。只是我們一天天老,孩子一天天大,現在都已經快抱不動了。等我們走了,孩子怎麼辦呢?”

姓名:張文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97年4月11日

採訪地址:湖北荊門市東寶區

拍攝時間:2013年3月27日

疫苗名稱:麻疹減毒活疫苗

16歲的張文是家裏唯一的孩子,“多才多藝,身上有種男孩子似的好勝心和好奇心,玩滑板,學美聲,打架子鼓,個個玩得漂亮。幾年時間,就把架子鼓打到了最高級十級,自信,一心想考藝術專業。”

2009年10月,張文跟着母親去荊門市疾控中心注射了麻疹疫苗。一個星期後開始咳嗽,流鼻涕,家人覺得是感冒。又過了幾天,張文突然覺得腰背很痛,而且痛感越發強烈。那時父親張德雲在宜昌做生意,妻子說:“你快回來吧,感覺不太對勁。”隨後張文就出現了排尿困難,住進了醫院的ICU.

張德雲去疾控中心反映情況,一開始對方還想否認,軍人出身的張德雲拍了桌子,直挺挺地站在那裏,劍眉倒豎,怒眼圓睜,把他們嚇到了。但張德雲當時的精力還不在這上面,女兒癱瘓了,一直說渾身疼痛,‘就像在穿燒紅的鐵鞋’,每天生不如死,幾次求父母放棄治療。

三個月後,孩子的病情才逐漸穩定,一邊做康復一邊進高壓氧艙,一點一點重新學習站立和走路。荊門市疾控中心的鑑定報告也下來了:接種麻疹減毒活疫苗導致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的可能性大。

事雖至此,厄運仍未遠離。2010年10月份,孩子又突然癱瘓,視力只剩下0 .1,幾乎瞎了。張德雲跟醫生說:“我不怕花錢,我只想要女兒。”而疾控中心的賠償卻在一年之後才姍姍而來,三十五萬,還不到他們花費的零頭。但張德雲在意的是女兒,她出院後一直身體虛弱,不能勞神費心。張德雲特意向學校申請允許女兒每天上午不上課。而那架子鼓早已被堆在陰暗的地下室,任由灰塵覆蓋。#p#副標題#e#

姓名:費晶銘

性別:女

出生日期:

1992年7月26日

採訪地點:

江蘇鹽城

拍攝日期:

2013年4月3日

疫苗名稱:

甲型H 1N 1流感

疫苗

2009年,費晶銘正值花季,天生一副好嗓子學美聲,夢想考上解放軍藝術學院。當年11月中她問父母要不要打甲流疫苗,“當時孩子說網上很多這個疫苗出事的報道,她不想打。我們考慮她馬上要藝術考試,老去人多的地方,還是打了放心。她爸爸還跟她說,爸爸在單位也打了,沒事,打吧”。

這是個讓父母悔恨終身的決定。

第二天晶晶就回學校打了疫苗。到了晚上,她覺得關節痛。過了幾天,身上又有感冒的症狀,一直有低燒。“她老是跟我說,媽媽,我怎麼老是睡不夠,好累啊”。

12月5日,母親尤志華陪女兒參加全國高考藝術類基礎知識考試,考試結束後還在考場外拍照留念,這是晶晶生前最後一張照片。“那時候臉胖胖的,其實已經發病了”。第二天,尤志華髮現孩子眼睛出血,趕緊去了醫院,診斷爲“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大驚之下父母立刻將孩子送往更好的大醫院。醫生告知,可能唯一能治癒的辦法就是換骨髓。於是晶晶在入院到去世前,三個月的時間裏做了四次骨髓穿刺,尤志華被告知骨髓配型成功,晶晶臉上第一次露出了歡樂的神色。可惜,她沒能等到。3月8日,在做最後一次換骨髓前的穿刺,以檢驗所有指標的吻合度時,晶晶的生命體徵突然惡化。當搶救無望時,尤志華衝進手術室,晶晶說了最後一句話:媽媽,我把這裏弄髒了。

不久之後,她發現生產女兒所注射的疫苗的生產商———江蘇延申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因爲生產假疫苗被勒令停產整頓,“生產假疫苗的廠家是如何通過審驗而進入政府採購的?還有多少個家庭像我一樣失去了孩子?”

疫苗冷鏈運輸技術要求

中國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制定了疫苗生產運輸規範,強調溫度過高或過低,均可致使疫苗的生物特性發生變異而改變,並規定了疫苗的生產、運輸、儲存以及注射前的冷鏈溫度必須要有完整和嚴格的溫度記錄。

在國際上,對疫苗的運輸和保持都有一套嚴格到苛刻的標準。以美國爲例,規定要求疫苗裝運和疫苗到貨時間間隔不應大於48小時,疫苗日常儲存時,冷藏室的溫度應當保持在2℃- 8℃,冷凍室的溫度應當保持在- 15℃或更低。應在冰箱中放置大瓶裝的水,以便在打開冰箱門時可以保持溫度不變。此外,部分疫苗在儲存方面有特殊要求,例如,麻疹、風疹及腮腺炎疫苗均應避光保存,而水痘疫苗除要求避光外,尚需冷凍保存。疫苗儲存場所負責人還應制定書面的緊急預案,以保證在發生斷電或機械故障時,能確保疫苗的安全性。

疫苗接種的一般禁忌症

●最近4周內曾使用丙種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他被動免疫製劑者,應推遲活疫苗的預防接種。

●急性傳染病潛伏期、前驅期、發病期及恢復期。有某種傳染病既往病史者,考慮其已獲得病後免疫,可不必接種相應疫苗。

●對發熱者(特別是高熱者)、急性疾病患者、嚴重營養不良者,應暫緩接種疫苗。

●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支氣管哮喘、蕁麻疹、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食物過敏史者不能接種含有該過敏原的疫苗。

●對有活動性肺結核、心臟代償功能不全、急慢性腎臟病變、糖尿病、高血壓、肝硬化、血液系統疾患、重症慢性疾患、活動性風溼病、嚴重化膿性皮膚病等病人,應暫緩接種疫苗。

疫苗接種的特殊禁忌症

●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淋巴瘤、惡性腫瘤以及應用皮質類固醇、烷化劑、抗代謝藥物或放射治療、脾切除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孕婦,特別是妊娠早期,不能使用活疫苗。

●患有癲癇、癔病、腦炎後遺症、抽搐等神經系統疾患和精神病或有既往病史者,禁止接種乙型腦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流腦多糖疫苗。

●接種百白破疫苗後,出現強烈反應如虛脫或休克、持續尖叫、體溫超過40℃、驚厥或抽搐、嚴重的意識改變、全身或局部神經症狀、過敏反應、血小板減少或溶血性貧血等嚴重異常反應,應停止接種後續針次。

●患有溼疹、化膿性中耳炎或其他嚴重皮膚病者、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者不宜接種卡介苗。

●腎炎恢復期或慢性腎炎患者禁用白喉類毒素及其混合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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