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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大爺嫌妻子亂花錢欲離婚:每月上千零花錢還打我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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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答應分給我的房產,被大哥用公證遺囑“搶”走了,我還能推翻嗎?老婆太能花錢,我想離婚她不同意該咋辦?10月15日一早,現代快報有請律師如約而至,市民的問題大多集中在遺產繼承以及婚姻問題上。相似的問題你有嗎?快來看看我們的專業律師是如何支招的。

經過公證的遺囑能推翻嗎?

10月15日一早,市民劉大媽來到“有請律師”活動現場,她諮詢的問題與遺產繼承有關。

6旬大爺嫌妻子亂花錢欲離婚:每月上千零花錢還打我

公證的遺囑能推翻嗎

“我父親前些年去世,我也離婚了,就一直和母親住在一起,順便照顧她。”60多歲的劉大媽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去年母親患癌去世,留下一套房產,屬於父母共同所有。家裏兄弟姐妹四人,自己排行老四,如今爲了房子如何分配鬧得不愉快。“原本母親答應將房子留給我。”劉大媽說,誰知大哥突然拿出一份公證遺囑,稱母親去世前將房子公證,由他一個人繼承。緊接着一紙訴狀將兄弟姐妹都告上法庭,要求對遺產繼承進行認可。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認可公證遺囑有效。由於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母親只能處置房子一半的產權,最終大哥獲得該房產70% 的產權,其他三人則分別佔有10%。

“我就想問問,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公證遺囑,是否可以推翻?我有10% 的產權,能不能繼續居住?”對此,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徐應超律師表示,如果劉大媽想維權,只能申請再審。既然擁有10%的產權,在沒有其他住所的情況下,劉大媽享有該房屋的居住權。如果這一權利受損,可到法院起訴要求保證居住權。

嫌老婆太能花錢,大爺想離婚

60多歲的劉大爺是來諮詢如何辦離婚的。劉大爺告訴記者,一年前,他結識了現在的妻子張大媽,後來選擇走到了一起。五十多歲的張大媽很愛打扮,要求劉大爺每個月給她1000元零花錢,每週要買兩三件新衣服,回家看父母姐妹什麼的也跟他要錢。“這些都不算什麼,但她從來不會照顧人,回到家還要我照顧她。脾氣大,還會打我。”劉大爺愁眉苦臉地說,兩人雖然結婚不到一年時間,但自己已經受不了了。“我跟她提離婚,但她怎麼都不肯答應。我現在就想知道,想離婚到底該咋辦?”

6旬大爺嫌妻子亂花錢欲離婚:每月上千零花錢還打我 第2張

嫌妻子亂花錢欲離婚

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餘佳建議劉大爺可以先跟妻子好好談談,或許對方會有所改正。如果覺得兩個人實在沒有可能繼續生活,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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