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江歌案下月11日開庭 陳世峯在日本是否會被判死刑引關注

江歌案下月11日開庭 陳世峯在日本是否會被判死刑引關注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2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江歌案下月11日開庭 陳世峯在日本是否會被判死刑引關注

江歌案下月11日開庭

2016年11月3日凌晨,來自山東青島的女留學生江歌在東京都中野車站接回同住的女友劉鑫時,在公寓樓門口遇到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峯,雙方發生了爭吵,繼而遭到該名男子殺害。近日,一段江歌母親和劉鑫見面的視頻,讓中國留日學生江歌遇害案引發輿論關注。12月11日至15日,該案將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公開審判。

據此前媒體公開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中遇害,事發後日本警方對案件進行調查,24日晚間,日本警方對外通報稱,以殺人罪對中國籍男性留學生陳世峯發佈逮捕令,指控其殺害了中國女留學生江歌。

犯罪嫌疑人陳世峯將於下月受審,關於該案的一些法律問題也值得關注。

1,爲何案件要在日本審理?

專家稱目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峯已經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訴,“如果要讓他回來,需要依靠中日之間的司法合作,將其引渡或者遣返回國。但這個程序目前沒有提起,而且一般來講,日本方面可以以案件正在審理爲由,拒絕中國的引渡請求。因爲要在日本受審,中國司法機關無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實際控制,目前無法行使管轄權。”

至於爲何該案要在日本審理,記者瞭解到,根據屬地管轄原則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具體到本案,犯罪嫌疑人陳世峯與被害人江歌同爲中國人,但根據屬地原則,要依據日本刑法對案件進行審理。

目前中日之間沒有締結引渡條約,這是否意味着嫌犯被引渡無望?黃風說,日本引渡法和中國類似,並不要求引渡一定要依據引渡條約,也可以依據互惠原則,因此在這方面並不構成法律障礙,此前兩國已有依據互惠原則成功引渡的案例。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