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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經常食用會上癮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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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這麼好吃,還越吃越上癮,原來是有貓膩,炸雞店主添加了罌粟殼!西便門一家炸雞店店老闆謝士榮,爲了牟利用罌粟殼醃製炸雞,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量在10噸左右,每天純利300多元。記者昨天上午獲悉,二中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對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判決。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經常食用會上癮

謝士榮現年33歲,從2012年7月至案發前,其一直在西城區西便門12號樓底商經營謝士榮炸雞店。2015年10月30日,北京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炸雞店銷售的炸雞進行抽檢,鑑定發現其店內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醃製的生雞、醃製料、炸雞用油等,均檢出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檢方指控稱,謝士榮在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於食品生產的情況下,仍將罌粟殼作爲調料醃製炸雞後進行銷售。今年2月26日,其被逮捕。

謝士榮在製作炸雞前,需要先對雞肉進行醃製,即將調料包放入滷水中煮沸,待滷水晾涼後再放入雞肉進行醃製,醃製雞肉用的滷水大約1個月換一次。據謝士榮供述,2015年3月,他向安徽老家集貿市場的流動攤販購買了罌粟殼,每隔十天半個月都會在調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

“使用罌粟殼醃製炸雞後,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大好。”謝士榮稱,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量在10噸左右,炸雞店每天純利300多元。

西城法院一審認爲,謝士榮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爲侵害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一審宣判後,謝士榮認爲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其辯護人認爲,謝士榮沒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觀故意,他添加罌粟殼的時間跨度短、數量微、獲利少,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建議法庭從輕處罰。

市二中院審理後認爲,謝士榮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及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且對人體有害,仍將其作爲調料醃製雞肉、製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檢驗鑑定結果佐證,因此對其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市二中院駁回謝士榮上訴,維持原判。

罌粟殼危害不小

據瞭解,和毒品比起來,罌粟殼內的“有毒物質”雖然含量不大、純度也不高,但其成分同樣包括嗎啡、可待因、那可汀、罌粟鹼等30多種生物鹼。如果長期食用添加了罌粟殼的食品,必定會產生一定的依賴性。人們長期食用這種食品,會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等症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等症狀,最終上癮,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傾向。

延伸閱讀:多地餐館調料檢出罌粟殼,長期吃致慢性中毒

某種火鍋、烤魚、小龍蝦或者擀麪皮等特別好吃,吃了還想吃?有沒有一家飯店,經常光顧,隔了一段時間不去就想得慌?食物裏這些“給力”的味道,有可能是因爲被添加了特殊的香料--罌粟殼。

罌粟殼網購市場已經形成

除了部分調料店公開售賣,其實在互聯網上,罌粟殼的銷售市場也已經形成。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罌粟殼曾化名“米殼”在網上銷售,現在商家多用“纓粟增香粉”、“櫻粟回味粉”、“櫻酥”等同音字作掩飾,有的商家還直接把罌粟的圖片放在頁面上,配上“點滴悠香”、“忘不了”、“回味”等文字進行銷售。

使用罌粟殼“後患無窮”

罌粟殼含有嗎啡等有毒成分,長期食用會導致慢性中毒。

它就像毒品一樣,使人成癮,使人產生幻覺、興奮,吃完後人會有依賴感,量大的話會中毒。長期吃對身體一定有害處,最好不吃。對神經系統,心、腦都會產生影響。

警方表示,“食物中添加罌粟殼”明確屬於違法行爲,行爲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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