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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受傷病危 如何預防對兒童家庭暴力

來源:歐巴風    閱讀: 9.3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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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受傷病危 如何預防對兒童家庭暴力

這兩天,在自治區人民醫院急診科搶救室,一名7歲病危女童琪琪(化名)“不可思議”的傷情,讓醫護人員心痛和震驚。琪琪的顱骨、前臂、肋骨多處骨折,臉部淤青浮腫,眼睛充血嚴重,下體撕裂出血。家屬稱,女童父親正在服刑,母親已改嫁,送醫前她隨姑父一家生活在隆安縣那桐鎮。有醫護人員懷疑,女童可能遭遇了家暴或性侵。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震驚:女童全身是傷正在搶救

10月18日凌晨2時多,琪琪被從隆安縣人民醫院轉院至自治區人民醫院,其傷情讓接診醫護人員震驚不已。除上述骨折及下體撕裂出血的情況外,琪琪的全身有很多新舊傷痕,經檢查肺部還有挫傷,胸腔有積液等。當晚,醫生就向琪琪家屬下發了病危通知單,至今她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在這個小學二年級孩子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19日下午,琪琪的姑姑在醫院對南國早報記者說,10月15日,琪琪在家上衛生間時自己摔傷了,後來她和丈夫(琪琪姑父)就把琪琪送到了隆安縣人民醫院就診。在住院三天後的17日晚上,琪琪在醫院裏出現了下體撕裂出血的情況。經醫生會診,不得已又連夜轉到了自治區人民醫院。“當時是她姑父在醫院陪琪琪,他說是琪琪自己上廁所時,因爲下體癢自己抓傷的。”其姑姑說。

對於這樣的說法,有醫護人員認爲,“自己抓下體不可能傷成這樣,現在也不能排除遭遇家暴或性侵的可能”。此外,孩子身上的其他傷,又是怎樣來的呢?醫護人員說,在送來當晚,其姑父就一直蹲在琪琪身邊耳語。因覺得情況可疑,醫護人員當晚就已報警。

醫生:這樣的傷情“不可思議”

隆安縣人民醫院的醫生稱,對於琪琪的傷情,他們也覺得“不可思議”。家屬說“都是摔傷”的,醫生表示質疑。“我們就把情況彙報了醫務科,由醫務科報警處理。”醫生說,當時雖然是在住院期間,但現在他們也不確定琪琪的下體爲何會在17日晚上出現撕裂流血的情況。“病房裏也不是24小時都有醫務人員的,我們不確定究竟發生了什麼,所以報警了。”對於其他情況,相關醫生沒有透露更多,只是說會配合警方調查處理。

“她自己也說是因爲癢抓傷下體的。”琪琪的姑姑說,自己問過她好幾次了,包括醫護人員問她,她也是這麼回答的。不過,對於“抓傷”的說法,有醫護人員認爲“她之所以這麼回答是因爲被脅迫,害怕還會捱打”。也有醫護人員認爲下體受傷或是利器所爲。

10月19日,隆安縣警方派人來到南寧,將琪琪的姑姑及姑父分別帶去問話,併到醫院調取了相關證據。

學校:她此前確實捱打過

病危的琪琪究竟有怎樣的身世?她姑姑是這樣說的:“琪琪的爸爸在服刑,媽媽改嫁了。”她說,原本琪琪一直跟奶奶生活,但後來奶奶的腿受傷了,不方便再照顧她,在今年7月份,他們就把琪琪接到了位於隆安縣那桐鎮的家裏一起生活。

19日中午,記者來到那桐鎮他們所生活的村落,對於琪琪這個人,村民多數都很陌生,但也有村民表示聽說了琪琪受傷住院的事情,具體是怎樣受傷的則不知情。在被接來那桐鎮後,琪琪轉入一所村小學上二年級。聽聞記者來意,校方就出示了琪琪被打受傷的照片。照片顯示,在琪琪的屁股上有多處淤青。“照片上的淤青都是他姑父打的,他姑父也承認了。”校方負責人說,在開學後不久,一位老人(姑父的父親)帶着琪琪來到學校說她被姑父打了。看到琪琪身上的淤青,老師馬上讓她姑父到學校。“他姑父承認是自己用水管打的,當時也道歉了,說自己錯了,但後面又說錯在不該接她來這裏”。

校方稱,琪琪從沒主動說過自己被姑父打的事情。在國慶假期結束後,因不見琪琪返校上課,校方打電話給琪琪的姑姑,對方說“她住院了,已經傷了好幾天了”。對於爲什麼受傷,其姑姑則又轉移了話題。從國慶放假至今,琪琪一直沒有返校上課,學校老師也沒有再見過她。

對於老師描述的琪琪被打傷屁股的那次遭遇,琪琪的姑姑承認有這麼回事。“是他姑父打的,用的是水管,因爲她放學後不回家還去偷拿別人的柚子。”琪琪的姑姑說,“在去醫院前,她的肋骨斷了從沒聽她喊痛過,我們也不知道是怎麼斷的。我們也有兩個孩子,我丈夫對琪琪比對自己的孩子還好。”她表示會配合警方的調查。

希望這種讓人震驚和心痛的事件不再發生,祈願每一個孩子都能在藍天下健康快樂地成長。

相關鏈接:《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

第六條: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延伸閱讀:如何預防對兒童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中婦女、兒童是主要受害者,但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卻沒有像對婦女的家庭暴力那樣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其原因在於法律對兒童的保護是通過監護人來實現,而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往往就是監護人,因此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往往更具有隱蔽性。

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多機構合作,纔能有效預防和制止。除了有必要逐步完善對預防和制止兒童受暴的法律保護外,還要作爲政府的工作職能加以推進,政府可以開設兒童熱線、兒童庇護所等;其次,還要加強社會救助,建立多機構多部門的支持體系。婦聯、居委會要直接干預,醫療機構建立專門的心理救治室,醫護人員一旦發現兒童有受到家庭暴力傷痕要及時通知有關的兒童保護組織,由他們出面干涉;另外,要提高兒童自我防範的意識,尤其是學校要提高兒童對家庭暴力的認知能力,提高防範意識,教會兒童如何尋求外界的保護。同時,要加強兒童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僅提高兒童也提升社會預防和應對家庭暴力的能力,還要在大中小學、公安、婦聯、醫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機構成立維護兒童權益的法律志願者隊伍,爲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兒童提供法律保護與救助。

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是一種違反人性的行爲,尤其是對兒童,暴力的殘忍性,對兒童造成了嚴重的肉體和精神的損害,對兒童的損害阻礙了兒童的健康成長。雖然對兒童的家庭暴力還沒有引起廣大學者的專門研究和人民羣衆的密切關注,但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兒童,讓兒童遠離家庭暴力的侵害從而健康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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