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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病人好轉後應注意用藥過量問題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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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輕度哮喘的病人來說,一旦症狀得到了控制就應該降低哮喘藥物的使用量,不過在症狀減輕後需要維持的藥物數量的多寡對於醫生們來說並沒有確定的標準。

哮喘病人好轉後應注意用藥過量問題

因此哮喘病人們很可能在情況已經得到控制後,還過度的使用了哮喘藥物。

最近,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瓦克斯納醫療中心哮喘專門機構的主任John Mastronarde博士發出了聲音,認爲醫學界需要一種可以確保不過量用藥,並且能控制哮喘病人病情的治療方式。

據他介紹,目前醫生們採取的做法是:在病人哮喘情況得到控制至少3個月後減少給他們開的藥物。爲控制病情,哮喘病人的藥物一般包含用於減輕肺部炎症的吸入型皮質類固醇激素;以及舒張氣管的β受體激動劑。醫生們會根據病人的症狀和肺部功能來調整藥物的使用量。

但John Mastronarde博士指出,關於用藥量的調整就是問題所在,很多時候病人的情況即使已經得到了控制,醫生們和病人都會傾向於按照原來的藥物使用量來繼續使用藥物,認爲這樣可以防止復發。

Mastronarde博士提醒,雖然低劑量的吸入型皮質類固醇激素對人體是安全的,但有觀點認爲長時間使用該藥物會造成骨質酥鬆的症狀,特別是對於絕經後的女性影響尤爲明顯;另外這種藥物的長期使用還可能增加個體患白內障的風險。他認爲,過度使用該藥物在經濟上也會造成不必要的額外開銷。

另一種哮喘藥物--β受體激動劑則對個體的心跳和血壓具有影響。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建議是,只在需要治療哮喘時最小限度的使用該藥,並且在情況允許時及早停止使用。雖然官方建議如此,但其實沒有醫生能確定這個最小限度是多少,更不能斷言何時停止使用該藥纔是最佳時間。

爲了確立一些標準,John Mastronarde博士及其同事將進行一項將持續一年的實驗,並邀請了450名患有中度哮喘症狀的患者參與當中。在實驗過程裏這些患者們會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激素以及受體激動劑,療程將持續8周。在這之後如果有患者哮喘症狀得到了控制,研究人員會採取兩種辦法:一是減少兩種藥物的使用,2是完全停止使用β受體激動劑,並對兩種方法所帶來的影響進行研究。

雖然關於減輕用藥的標準還未確定,但哮喘症狀得到控制的時間已經有3個月的病人,應該考慮找醫生諮詢是否該減輕用藥了。(實習編譯:陳鷺榕 審校:邱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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