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象州羣體性食物中毒 多人因食用有非法添加劑米粉

象州羣體性食物中毒 多人因食用有非法添加劑米粉

來源:歐巴風    閱讀: 6.91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象州羣體性食物中毒 多人因食用有非法添加劑米粉

從廣西象州縣委宣傳部瞭解到,當地7月9日發生的83人因食用問題米粉中毒的原因已經查明,目前公安機關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

7月9日上午9時許,象州縣發生一起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多人因食用“丁菊英米粉廠”生產的米粉後不同程度出現胸悶、腹瀉等症狀。事件發生後,縣委、縣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力量,迅速開展救治患者、調查取證、現場查封固定證據、取樣送檢、召回問題米粉、監控涉嫌人員等一系列緊急行動,至7月10日上午8時,所有食物中毒患者均已好轉出院,後未發生新病例。

7月13日20時,自治區疾控中心等檢驗機構分別出具了檢驗報告。報告顯示,問題米粉中含有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等成分。

象州縣政府專題研究認爲,通過各種調查和樣品檢驗,確認本次事件是丁菊英米粉廠在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所致,“丁菊英米粉廠”對本次事件負責,責成質監部門立即依法追究該米粉廠的生產責任,公安機關立即依法立案偵查。

7月14日,象州縣質監局已啓動吊銷丁菊英米粉廠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程序,縣公安局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

焦亞硫酸鈉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其成分中約30%爲二氧化硫。脫氫乙酸鹽(鈉)是新一代的食品防腐劑,對黴菌、酵母菌、細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廣泛地應用於飲料、食品、飼料的加工業,延長其存放期,避免黴變損失。我國2011年6月20日實施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上已明確規定,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都不允許在米粉中使用。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