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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7個月大胎兒強制引產事件引起的反思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6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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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七個月大胎兒被引產的惡性事件,在經過一場聲勢浩大的全民討伐後,陝西安康市政府終於開始採取行動。據媒體報,安康市政府已查明確有公職人員違規履職行爲,初步決定,鎮坪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江能海,鎮坪縣曾家鎮人民政府鎮長陳抨印,鎮坪縣曾家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龍春來停職調查,待事件查清後對相關人員嚴肅追究法律和紀律責任。

陝西7個月大胎兒強制引產事件引起的反思

對於孕婦馮建梅來說,她此刻恐怕無心關注都有哪些官員因自己被引產而受到了處罰,她或許正在某個角落暗自落淚,譴責自己爲什麼就沒有“4萬元”?自責自己不配做一個母親——沒有能力保住自己的孩子。那個不得不早逝的生命將與她的餘生僅僅相隨。

其實,這並不是馮建梅的責任。怪只怪她腹中的胎兒沒有選擇好落腳的時間和地點。如果,她晚來若干年,等到相關政策被廢止的時候,迎接她的將是慈祥的笑臉和溫暖的雙手,而不是冷冰冰的毒針。如果,她能選擇一個金銀滿倉的有錢人做父母,那麼她不會未見陽光就被無情地拋入暗夜,等待她的將是香車、豪宅、溫柔、富貴。

其實,4萬元不是悲劇的導火索,它不過是被利用的一枚棋子。這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的4萬元,可能是一些家庭的一年總收入;也可能是一個人購買一件奢侈品的零頭。所以,它掀不起太多的血雨腥風、驚天駭浪。然而,當它被某些東西綁架、被某些利益利用的時候,它所爆發出來的潛能,有可能毀掉一個人的前世和今生,也可能毀掉一個家庭的所有的歡樂和期盼。

其實,胎兒無論大小,都應受到尊重和保護。在國際上,有些國家的法律明文規定,未出生的胎兒享有繼承權。然而,在我國,胎兒不享有任何權利也就罷了,卻還要遭受各種不公正的待遇。就連孕育着她的母親,也常常遭遇橫禍。僅用“特色”來爲“特權”辯解是不合常理的,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都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作爲未出生的胎兒,我們不懂愛情,對於那個未知的世界也不想過分地奢求,我們只希望能夠讓我們這個孱弱的生命能夠體面、從容地活下來,不要被4萬元誤傷,不要被4萬元背後的背景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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