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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剋症狀是怎樣的呢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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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都會聽到有朋友反映自己在吃了某些食物之後會有一些不適的症狀出現,輕者就會頭暈目眩,四肢乏力,而比較嚴重的就會產生中毒的現象,從而奪去了他們的生命。其實這就是因爲食物相剋所產生的不同症狀,那麼食物相剋症狀是怎樣的呢?接下來的時間就請朋友們和我一起進入到今天的學習內容。

食物相剋症狀是怎樣的呢

食物之間搭配不當,古籍中確切的說法叫“食物相反”和“合食禁(忌)”。

食物相反,反的是物性或食性。古人覺得紅色的東西多與火熱相連,白色的東西多與寒涼有關,這兩類食物同食就吃“反”了。因此,“大蒜和狗肉不能同食”,“螃蟹和柿子不能同食”。這與古人對事物的認知方式有關,也與中醫學提倡的飲食習慣有關。

醫學認爲,飲食要“寒溫中適”。這裏的寒溫,不僅指飯菜溫度,也包括食性。如南瓜和羊肉、大蒜和狗肉都是溫性的,體徵正常者吃多了,可能會消化不良或者口乾舌燥乃至便祕,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上火了”。

不過,如果平素就怕冷的人,一到冬天就手腳發涼,適量吃些南瓜燉羊肉或大蒜燒狗肉,不僅不會“食物相反”,倒能對症了。這是個性化的飲食原則。

傳統中醫認爲,藥物以祛邪爲主,食物多用來扶正。中醫醫書上所記載的內容,大多來自於中醫們的體驗,即“經驗醫學”。他們通過自己的醫學判斷、病人的案例分析得出結論,然後口口相傳,總結出了今天的“食物相剋食譜”。可經驗會有失誤,比如有的人體質敏感,可能恰巧對某些食物產生了不良反應;有的食物中毒是由於食物中的附加物引起,如污染物、細菌、微生物等,從而導致腹瀉。

傳統文獻中談到某些食物不能合食時,常用某物忌某物,如“鮎魚忌牛肝”的語式。

一個“忌”字,很能說明問題:上面是自己的己,下面是心理的心。所謂“合食(禁)忌”,並非實證科學的產物,更多的是民俗學意義上的禁忌:它們可能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爲了迴避風險,儘可能不要做。正像元代醫家忽思慧的解釋:“蓋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

以上幾段文字內容就爲我們很好地介紹了食物相剋症狀,相信只要認真閱讀了上述內容的朋友們,心中也已經熟練的掌握了食物相剋的這些症狀。其實我也想再告訴大家的是,爲了我們的身體獲得更多的營養和健康,所以我們必須要明白食物相生和相剋的一些道理,這樣也能避免一些意外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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