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樂活 > 母嬰 > 晉城市單獨二胎最新政策

晉城市單獨二胎最新政策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4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通過修改,即山西省單獨二胎政策自5月29日起實施。此次修改計生條例只將“夫妻雙方均爲獨生子女的”修改爲“夫妻一方爲獨生子女的”,其他條款暫未修改。對於政策落地前已懷孕但未生育的,可補辦再生育服務證。

晉城市單獨二胎最新政策

山西省單獨兩孩政策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爲山西省戶籍人口;

2、夫妻一方爲獨生子女;

3、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一般來講,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養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獨生子女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申請時需要進行獨生子女認定,即由申請人父母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村(社區、居委會)和所在單位出具生育子女情況的證明,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覈認定。

雙方均爲山西省戶籍的單獨夫妻,應當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男方爲山西省戶籍人口,女方爲其他省(區、市)戶籍人口的,可以到男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妻申請再生育時需攜帶夫妻雙方的再生育申請、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婚育證明、一方是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以及夫妻近期合影照片等。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務證》的,審批發證機關應當撤銷《再生育服務證》,已生育的,按照《條例》規定的違法生育行爲處理。

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佈之前,單獨夫妻違法生育的,依照生育行爲發生時的政策予以處理。在《決定》發佈之後到2014年5月29日《條例》修改之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已懷孕但尚未生育的,應當辦理《再生育服務證》;已生育但未處理的,按照《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款進行處理,不再給予其他處理。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收回並註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項優待和獎勵;在2014年5月29日《條例》修改之前已享受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項優待和獎勵不再收回,之後享受的應當收回。

美食
藝術
家居
電影
保健養生
健康常識
飲食營養
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