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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女子組婚託團伙 騙12人收20餘萬見面禮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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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禮、介紹人紅包……幾名婦女和年輕女子組成“婚託”團伙,在各鄉鎮尋找未婚男青年,扮演相親對象及其親屬,共詐騙作案12次,騙取錢財20多萬元。

多名女子組婚託團伙 騙12人收20餘萬見面禮

網絡資料圖

孫某、謝某等人組織策劃,糾集楊某及徐某(在逃)、高某(在逃)等人,在新洲區和湖北黃岡市各鄉鎮尋找未婚男青年,楊某、高某都是20多歲,專門扮演相親對象,謝某、孫某及徐某等都是中年婦女。一羣人假借“談戀愛”或“談婚論嫁”爲名,與這些未婚男青年及其家人見面,並以收取“見面禮”的方式騙取錢財。

採取要見面禮

被害人熊某某通過朋友給他兒子介紹女朋友,熊某某及其兒子兩人在黃岡市團風縣與前來相親化名爲“餘琴”的楊某見面,謝某、孫某分別扮演楊某的乾媽及親屬,孫某、謝某、楊某等人採取要見面禮、給介紹人紅包等方式分多次共計騙取熊某14000餘元。

被害人盧某某通過他人介紹,與化名爲“吳娜”的楊某以及自稱是“吳娜”小姨的謝某、自稱是“吳娜”媽媽的孫某等人,在團風縣某村裏盧某某的家中見面。謝某、孫某、楊某等人採取上述相同方式,分五次共騙取盧某某21200餘元及1部蘋果手機。後來,盧某某通過中間人要回了9900元及手機。

孫某共參與詐騙作案12次,騙得財物共計96070元;謝某共參與詐騙作案7次,騙得財物共計78770元;楊某共參與詐騙作案5次,騙得財物共計60670元。孫某、謝某、楊某被刑事拘留。偵訊中,孫某的親屬代其退出贓款30000元。

多名女子組婚託團伙 騙12人收20餘萬見面禮 第2張

新洲區法院

新洲區法院刑庭周杰法官審理認爲,孫某、謝某、楊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多次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孫某與謝某共同組織、策劃並安排人員實施詐騙活動,楊某在其參與的詐騙活動中亦起重要作用,三人均系主犯,應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孫某自願認罪,且退出了部分贓款,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謝某自願認罪,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楊某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謝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二千元。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孫某退出的贓款三萬元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責令孫某、謝某、楊某繼續退賠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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