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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爸爸”強暴14歲被拐少女4年

來源:歐巴風    閱讀: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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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老向在上海浦東再一次見到女兒小薇時,這個大老爺們忍不住抱着女兒放聲痛哭。因爲,這一天距離女兒離開自己已經整整4年,此時的小薇也已經從一個10歲的小女孩成長爲14歲的花季少女。

“乾爸爸”強暴14歲被拐少女4年

4年前,只有10歲的小薇爲什麼要離家出走,她又是跟誰走的,這4年她又經歷了怎樣的生活……這些都是糾纏在老向心頭急需解開的疑問。

父親的“愛”

2003年來北京之前,小薇一直跟着外祖父母生活在四川老家,她的父母在她5歲那年就已經離婚了,父親老向一直在外打工,父女倆每年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對於這個父親,小薇談不上親近,心裏甚至有些牴觸。

2003年,老向以帶孩子到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爲名,強行將小薇從外祖父母身邊帶到北京,他打工,女兒上學。對此,小薇一直心存怨恨,比起經常因爲學習不好打罵自己的父親,小薇更喜歡與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

2004年,經人介紹,老向認識了同在北京打工的老陳。爲了節約生活開銷,他倆決定合租一個房子,就這樣,39歲的老向帶着10歲的女兒和30歲的老陳一起住在一間只有2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裏。老向沒想到,他做出的與老陳合租的決定幾乎改變了女兒小薇的一生。

10歲的小薇是個勤快孩子,洗衣服、做飯、洗碗樣樣都行,就是學習成績不好,爲此她沒少挨老向的打。老向行伍出身,在北京打工生活壓力也重,教育孩子的方法難免比較粗暴,小薇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有一次屁股被打腫了好幾天沒法去上課。

因爲經常被打,小薇對這個本來就沒有多少感情的父親更是充滿怨恨。就在父女倆頻頻發生衝突的時候,老陳以小薇保護者的形象出現,每次老向打小薇時,他都出面阻止,甚至多次與老陳爆發正面衝突。他給小薇買零食,帶小薇出去玩,表現得比親生父親還要親。老陳的舉動徹底贏得小薇的信任,小薇提出要認老陳當乾爸,老向沒多想便答應了。

讓小薇沒有想到的是,她認的乾爸老陳竟然提出要與她發生性關係。年僅10歲的小薇雖然不清楚發生性關係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在她心裏隱約覺得這是一件丟人的事,所以她拒絕了。可是,老陳趁着老向不在家的時間,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要與她發生性關係。小薇猶豫了,想到以前乾爸老陳對自己的保護,想到他給自己買的新衣服,這個小姑娘竟然產生了報恩的念頭,答應了老陳這個在別人看來瘋狂的念頭。就這樣,在這個出租房裏,30多歲的乾爸老陳多次佔有了10歲的幹閨女小薇。

2005年7月的一天,小薇因爲期末考試成績不好被老向當着許多人的面大罵一通,讓她覺得很沒有面子,老陳因爲老向打小薇又一次與老向發生了矛盾,這一次,老陳決定離開這個出租屋,不再與老向合租。

小薇在得知老陳要搬離的消息後非常着急,一方面她覺得,要是這個乾爸搬走了,以後父親再打她就不會有人幫她說好話了;另一方面,她覺得自己已經和老陳有了這種讓她覺得丟人的關係,那麼她就應該跟着老陳走。於是第二天一早,當老陳收拾好東西離開時,她瞞着熟睡的父親也跟着老陳離開了出租屋,這一走就是整整4年。#p#副標題#e#

離家之後

離開北京後,小薇先是跟着老陳來到唐山,後來又輾轉到了上海。這期間,小薇把名字改了,跟着老陳姓陳,兩人以父女名義生活。老陳在生活上對小薇照顧得也還說得過去,他打工掙錢供小薇上學,每個月也給小薇百十塊錢零花。

一開始,小薇並沒意識到這樣的生活有什麼不好,因爲沒有人再爲她的成績不好而打她罵她。但是,隨着相處時間的增加,小薇漸漸發現這個乾爸除了供她吃穿外,對她根本就不關心,她不僅要承擔家裏所有的家務活,還要隨時滿足乾爸的性需求,這種需求還不允許她拒絕,如果拒絕就會招來老陳一頓暴打。小薇心裏害怕,但迫於自己還要依賴他生活,而且她眼中的這個大人根本不是自己能夠反抗得了的,只能默默忍受這樣的生活。

4年間,小薇也想念自己的家人,雖然對父親還有怨言,但她還是會時常想起父親對自己的疼愛,她尤其想念從小照顧自己長大的外祖父母。可是,她沒法和自己的家人取得聯繫,她也不敢告訴乾爸老陳,自己想要回家。她還從老陳口中得知,自己的父親老向已經結婚了,不會再要自己了。

小薇並不知道,這些都是老陳編出來的謊話,目的就是爲了讓小薇能聽他的話,乖乖待在他身邊,以後長大了給自己當媳婦。早在小薇離開的那天早上,老向就曾給老陳打過電話,詢問他小薇是否跟他一起,可是老陳藉口電話信號不好,就把電話掛斷了。到唐山後,爲了不讓老向找到自己,他甚至把原來使用的手機丟在了路邊。此後,老向再也沒能聯繫上老陳。

和老陳所說的老向再婚不要女兒的謊言相反,4年來,老向從來沒有停止過尋找女兒小薇,爲了尋找女兒,老向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吃不好,睡不着,甚至患上了抑鬱症

2009年4月,當警方在上海浦東抓獲老陳時,已經輟學在家的小薇還在爲老陳求情。在這個單純的女孩看來,縱然老陳打她,強迫與她發生性關係,但他至少給她吃、給她穿,掙錢養活了她,不管怎麼樣,也還不至於到犯罪這麼嚴重的地步。而警方在抓獲老陳時,也以爲這個30多歲的男人只是拐騙了自己的乾女兒,想要當成自己的女兒來養。後來才知道這個披着乾爸外衣的男人,竟然對這個不到14歲的女孩做下這等不恥的事情。#p#副標題#e#

早開的花蕾

離開老陳後,小薇跟着父親老向回到四川老家生活。

老向發現,原先活潑可愛的女兒現在變得沉默寡言,說話聲音變得很細很小,就像個只有幾歲的孩子,脾氣也變得喜怒不定,時而非常高興,時而極度憂鬱,整個人就像丟了魂似的,小小年紀就變得很健忘,跟別人說話也總是心不在焉。

跟着老陳的4年漂泊,對於小薇永遠是一個噩夢,以致於離開老陳後還常常半夜驚醒。

雖然現在小薇已經回到學校繼續上學,但她有着嚴重的自卑心理。在她看來,自己是骯髒的,不配和同學一起玩耍,更重要的是,她覺得自己被嚴重欺騙,一個被她視爲比親生父親還親的人竟然對她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幾乎毀了她的一生。

從小薇的經歷,我們不難體會國家在立法保護幼女身心健康不受侵害的重要意義。在我國,《刑法》第236條第二款規定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以強姦罪從重處罰。這個法條立法原意就是爲了保護幼女的身心健康。由於幼女身心發育不成熟,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不能理解性行爲的後果與意義,也沒有抗拒能力,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只要與幼女發生性行爲,就成立強姦。在本案當中,小薇雖然是自願跟着老陳離家出走,但小薇畢竟是一個不滿14週歲的幼女,她的身體和心理正處於重要的發育階段,老陳在明知其不滿14週歲的情況下,仍與其發生性行爲,導致小薇產生自閉、抑鬱等心理問題,尚未發育成熟的身體也受到侵害,更何況老陳還採用了毆打等脅迫手段,情節比較惡劣。

目前,檢察機關已經以拐騙兒童罪和強姦罪向法院提起訴訟。

後記:小薇在接受心理治療

心理學專家在分析小薇出走的這種行爲時提出這樣的看法:小薇作爲留守兒童,從小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往往比一般孩子更早熟、更敏感,與父母的長期分離導致他們對父母缺少信任。在北京,小薇作爲“無根兒童”,本身就屬於弱勢羣體,缺乏社會關愛,加之父親粗暴的管教方式,使得她急於尋找新的心靈寄託與依靠,老陳的出現正好滿足了小薇對於慈父的想象,使她產生依賴,並視其爲自己的保護者,甚至替代了自己的父親,因爲害怕被這個“父親”拋棄,她在受到傷害時,往往會選擇順從對方,以至於對方的一些錯誤行爲在她看來都是正確的,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小薇正在接受身體和心理上的治療,她的父親老向也已經認識到自己對小薇的教育方式上存在缺陷,他試圖改變以往對待小薇的態度,希望能早日幫助女兒走出心理陰影。

但是,曾經的傷痛何時才能痊癒,這是壓在每個人心中沉重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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