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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兩次投訴假酒商家 "處理"後仍在賣

來源:歐巴風    閱讀: 9.2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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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5日消息 據報道,我國是最早釀酒的國家,發展至今,白酒已經成爲國人社交聚會,聯絡情感的載體,形成了獨特的中國酒文化,正因如此,使得白酒市場魚龍混雜、真假難辨。

消費者兩次投訴假酒商家 "處理"後仍在賣

消費者兩次投訴假酒商家 工商所:“假酒”留下

最近,劉先生說,自己12月31日左右在蘭州市東副酒水批發市場買了一箱52度的賴茅牌白酒,拿給朋友一喝,朋友都說是假的。有兩點可以證明,六瓶裏面貼的標籤顏色不同,封口漏酒;入口之後很辣,刺喉。劉先生返回店裏要求退貨,商家卻說酒水出了店門就不退貨了,無奈之下劉先生撥打了投訴電話。

當地工商所就在這個商家的對面,工商所工作人員到了現場,要求商家出示票據和進貨牌照,但是不給劉先生提問的機會,把酒錢退給他之後,就讓劉先生趕快離開。劉先生問工作人員什麼時候有結果,工作人員表示需要等蘭州市檢驗部門檢查後才能確定。

1月13日,劉先生又在同一個市場的另一家商鋪買了兩瓶賴茅牌53度白酒,結果還是假的。劉先生再次打電話投訴,對方表示這些酒只有生產日期,沒有生產批號和具體生產地址。隨後,他把這個問題反映給當地工商所,當地工商所表示暫時沒法處理。

劉先生:酒盒上面印的字跡是6瓶酒6種顏色,黃顏色、黑顏色、白顏色、字跡模糊不清晰、且顏色不同,酒瓶封口是蠟質封口,做工特別粗糙,還漏酒。打開一瓶喝了一下,特別辣,不能下嚥、味道不對。

記者:您退貨時候他們承認嗎?

劉先生:不承認。

記者:買的時候有要票據嗎?

劉先生:沒要票據,但是我打完12315,工商局的人來之後,他又承認了。

採訪過程中,劉先生隻言片語流露出的一些細節引起了記者的關注。

劉先生:工商所離商鋪很近,就在對面二樓,工商所的人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商鋪的經營情況。依照我的判斷,工商所的人知道這裏賣的酒大部分是假的,只是睜着一隻眼閉着一隻眼。

工商所:不是假酒 不信自己去鑑定

劉先生還說,工商所的人當時趕到現場就劉先生趕快離開,並不允許他帶走酒,說要拿去鑑定。記者以劉先生朋友的身份和劉先生一起來到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關分局魏源路工商所進行採訪。

劉先生:我們上次投訴的假酒,現在處理怎麼樣了?

工商所:賴茅?上次那個。

劉先生:上次酒是假的。

工商所:這酒有票據,也有檢驗報告。你怎麼能說它是假的呢?

劉先生:第一,包裝有問題,字跡不一樣。

工商所:那個說明不了問題。

劉先生:那什麼能說明什麼問題?

工商所:進貨公司的票據。

記者:酒呢?

工商所:我也說不上。

劉先生:當時爲什麼不給我留下兩瓶?

工商所:那個不能給你的。

工商局的工作人員一再表明,賣酒的店家手續合法,目前不能證明賣的是假酒,如果劉先生不信可以自己去鑑定,但卻不能提供問題酒。

工商所:賴茅是十幾塊錢的酒,成本不高,所以這個酒不會假。我們也看了,那個酒沒有問題。那個酒已經還給店鋪了,他們有手續。

記者:我們現在沒有酒怎麼去質檢?

工商所:你下去讓他拿給你去。

看劉先生執意要拿酒去做鑑定,這位工作人員只好吩咐另一位下屬再去市場買兩瓶賴茅酒,但遭到劉先生的反對。暗訪至此,雙方各執一詞,事情僵持不下。而接下來,工商所這位工作人員對“假酒”概念做出的概念解釋讓記者大跌眼鏡。

工商所:一般的高檔酒,比如五糧液、茅臺、江南春這種一百塊錢以上的,假酒多。也不能說它假,是把低檔酒灌到高檔酒的瓶子裏,有時候把金六福冒充五糧液。

這樣的話從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口中說出,着實讓人意外。事情無果而終,走出工商所,記者又轉向東富酒水批發市場進行調查,找到了劉先生之前買到問題酒的那家店鋪,獨自進店暗訪,店主很熱情接待了記者。

記者:有紙盒52度那種賴茅嗎?

店主:這個酒好喝,賣得很多了。整箱拿就120,20塊錢一瓶。

記者:最低18能賣不?

店主:18給你吧。這個酒挺好喝,是濃香型的。

工商所:只認報告和酒類隨附單

據店主介紹,城管、工商的都來拿這種賴茅酒,120塊錢一箱,20塊一瓶。記者又從之前暗訪的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關分局魏源路工商所展開追查。

記者:前一段時間有人在咱們對面的東副酒水批發市場買到假的賴茅酒,知道這事嗎?

工商所:不知道,沒人投訴過。

記者:這段時間一直沒人投訴過嗎?一月份到現在。

工商所:沒有。

記者:可是當時還有工作人員已經出警了,接到12315的電話之後,當時已經有人出警去市場。

工商所:市場的門面多少號?

在記者告知了對方買到問題酒的具體店鋪門牌後,這位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反饋。

工作人員:哦,那個事情處理了。

記者:處理了?您是處理的負責人嗎?

工作人員:不是,我聽說已經處理過了。

記者:怎麼處理的?

工作人員:我還不太清楚。

記者:這個事可以找誰瞭解情況?

工作人員:不清楚,今天這個人倒班呢。

記者:方便把他的電話告訴我嗎?

工作人員:他也不一定知道,後天他才能上班。他要拿現場資料才能給你介紹。

在記者的追問下,這位工作人員一直強調,工商所只認報告和酒類隨附單。經營者提供證明就可以確定自己賣的是沒有問題的酒,這樣的邏輯是否合理?程序上又是否合法?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以及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評論這個話題。

【專家點評】

朱毅:賴茅酒是屬於一款進價比很高的酒,通常來說最低端的酒大概也是在八九十元。消費者在買的時候通過包裝標籤應該能看出很多問題,從它的封口、沒有生產批號都可以看出是假酒。

假酒有兩種概念,一種就是小酒廠或者是小商小販爲了銷售的業績而仿冒名酒,這類假酒主要是出現在大城市或城鎮地區。第二種假酒是用甲醇勾兌食用白酒銷售的,這類酒多數出現在農村。

胡鋼:假冒產品一般分爲虛假和仿冒兩類,虛假是指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仿冒是指一般是仿冒他人廠名、廠址、註冊商標的產品。在這個事件中,市場的攤販還在繼續銷售這類假冒僞劣產品,而沒有獲得足夠的行政處罰,有理由推斷工商所的相關公務人員存在履職不堅決、不徹底,存在瀆職行爲。

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認爲經營者提供材料證明自己經營的酒是真酒就可以合法經營,行政機關不能以相關案件的被查處方提供的材料真實就認爲銷售行爲真實,這個邏輯是存在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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