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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男子弒年邁雙親 自稱幫其解脫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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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男子弒年邁雙親 自稱幫其解脫

昨天上午,嫌疑人張建國在一中院受審,他涉嫌用自制手槍殺害父母、保姆。其父母患腦血栓,常年行動不便。通訊員 李佳 攝

張建國被法警帶進法庭時,佝僂着。52歲的他,頭髮已花白。

法庭上,他承認親手殺死了自己的父母,和照顧他們的保姆。

他說,這麼做是想幫父母解脫,71歲的父親、73歲的母親長期患病。

在粥裏下安眠藥,持自制手槍向頭部射擊,再用刀扎,2011年2月7日19時許,大年正月初五,他用這種方式向二老和保姆“送別”。

昨天,一中院,張建國因故意殺人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受審。

開庭前,張建國曾接受過精神鑑定,結論是他患有抑鬱症,案發時處於焦慮抑鬱狀態,屬限制行爲能力。

父母先後被查出腦血栓

張建國,北京人,家住海淀區西三旗,他和父親都是公交系統員工。

據知情人介紹,張建國開過十多年車,賣過三年車票,1995年,因爲留長頭髮被領導訓斥,他怒而辭職。

張建國也談過女朋友,因爲家裏困難,女友和他分手。

張建國回憶,2007年夏天,他母親劉某發現胳膊發麻,醫院檢查結果是腦血栓,雖住了半年院,但半身不能動彈。

禍不單行,兩個月後,他父親也患上這種病,二老今後的生活,都離不開輪椅了。

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張建國,開始僱保姆,一起照顧雙親。

病情較好的父親,只能靠扶着輪椅一步步挪動,母親則更嚴重些。見二老如此,張建國說,他壓力很大。

“看電視裏的人哭,我媽也跟着哭,我覺得他們過得很痛苦,我也痛苦。”張建國說,一家人聊天時,常常說起死亡,母親老說“只要死得沒痛苦,死了比活着強”。

製作槍支後的殺人計劃

按張建國的說法,他想幫二老解脫,並有了一系列計劃。

從農貿市場買回粗細不一的鋼管、將燈泡砸碎了取出鎢絲、買來鞭炮取出火藥……2010年,張建國開始自制手槍,他製作一種啓動裝置,將上述材料組裝起來。

試驗時,張建國把鎢絲連接到適量的火藥中,扣動扳機後,鎢絲過電發熱,就會觸發火藥,鋼珠或鋼釘就會瞬間發射。

後經相關部門鑑定,該“槍”射出的鋼珠或鋼釘,射速達每秒200到300米。

王曉雨是北京市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國的指定辯護人。他介紹,接觸張建國時,明顯感到他的思維異於常人。他很少說話,做事態度也很消極,講起制槍經過時總是輕描淡寫,就說把自己關在房門裏琢磨,開槍試驗時,他在房間裏包着棉被。

至案發,張建國共製作了十多把槍支。張建國說,考慮到發槍時會有動靜,於是他把作案選在過年期間,當時外面都是鞭炮聲,槍聲掩人耳目。

槍擊、刀扎致三人死亡

2011年2月7日,大年初五。

據張建國供述,那天,他用花生、核桃仁熬了一鍋八寶粥,把安眠藥放入粥裏。安眠藥是他祖父在世時服用後留下的。

張建國親眼看着父母將毒粥喝下。

張建國回憶,當晚,父母喝完毒粥就睡下了,他和保姆李某在房裏看電視,他佯裝要給李某講故事,騙她趴在牀上,趁機開了第一槍。當時李某還沒反應過來,摸着頭說“拿什麼打我”,張建國接着再朝她太陽穴補了一槍,之後用刀將她捅死。

李某歿年48歲,是張建國爲父母請的第四任保姆,在張家工作了一年多,並得到春節後就漲工資的承諾。張建國說,對其下手,是考慮到殺了父母后保姆會礙事。

隨後,張建國用同樣的方式,向熟睡的父母先開槍、再刺扎。

庭審時,他唯一記得的細節是:父親中槍後呼吸困難,掙扎了十幾分鍾纔不動彈。

據檢方指控,張建國在海淀區家中自制槍支14支。2011年2月7日19時許,張建國在家中給父母喝下摻有安眠藥的粥,待二人熟睡後,用自制槍支向保姆李某頭部射擊兩槍,又持尖刀刺扎李某三十餘刀,後又對父母先射擊、再刺扎,致三人死亡。

疑犯弟弟脫身報警

張建國的計劃是最後自殺,但他留下遺書後卻沒這麼做。第二天,他給弟弟打了個電話。

據其弟弟回憶,兩家人當時住在一個小區,他接到哥哥電話後來到父母家,發現父母、保姆都不在家,哥哥說想跟他做個遊戲,“因爲以前也做過,就沒起疑心”。於是弟弟用電話線把自己綁起來,等着哥哥給他解開。

張建國沒解開繩子,而是跪了下來。張建國說,他從當天上午九十點鐘說到下午4點多,大意就是覺得父母活得很痛苦,希望日後弟弟能將父母和祖父安葬在一起。這期間,張建國總是說“我對不起你,我沒用,我對不起父母,他們活着不如死”。

看到這種情形,弟弟假借讓張建國寫遺書,趁機逃回了自己家,並選擇了報警。當天19時許,民警將在家中的張建國控制。

難以實現的民事賠償

法院開庭前,張建國曾接受過精神鑑定,結論是他患有抑鬱症,案發時處以焦慮抑鬱狀態,精神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都受到削弱,屬於限制行爲能力。

檢方認爲,雖然張建國有精神障礙,且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但考慮到他殺害的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和無辜的保姆,採用射擊頭部、刺扎胸腹部等方式,可見其主觀惡性極深、手段極其殘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10至12年。

其辯護人則提出,張建國性格內向孤僻,處世態度消極,在見證父母生活在痛苦中後才作案,其動機有值得同情的成分,考慮其認罪態度好,希望法庭在量刑時留有餘地。

昨天,在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席位上,除了被害保姆李某的兒子、丈夫,還有張建國的弟弟,他也作爲本案被害人,即張建國父母的直系親屬,向張建國主張民事索賠。本案除刑事部分外,三名被害人的家屬提出總計170萬元的索賠。

其中,保姆李某家屬索賠109萬元。據爲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胡益華介紹,李某來自河南農村,其公公癱瘓在牀,丈夫體弱多病,兒子尚在部隊服役,女兒患有乙肝,家庭生活很困難。

“死不是壞事,在這兒(法庭)我也要說,人總是要死的!”庭審時,張建國承認殺害了父母,唯一覺得對不起就是殺害了無辜的保姆,希望用父親的房子作爲賠償。“我很難過,法院認爲是我的財產的,我願全部拿來賠償”。

按張建國的供述,他願意賠償,但他名下沒有財產,案發地是以父親名義租住的公租房。而根據我國關於繼承權的規定,張建國在殺害了被繼承人後就無法再繼承父母的遺產,遺產將由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定順序繼承,因此張建國只能用其個人資產來履行判決義務,而這也將成爲本案民事調解的難點。

本案未當庭宣判。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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