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功效:清熱散風,明目止痛。
主治:用於暴發火眼。
1.有高血壓、心臟病、腎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2.暴發火眼,表現爲眼白充血發紅,怕光、流淚、眼屎多,易起變證,常有角膜疾患併發,如出現頭痛眼痛、視力明顯下降,並伴有嘔吐、噁心,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3.應用本藥時一般應配合治療暴發火眼的外用眼藥,不能僅用本藥。
4.服用三天後症狀未改善者,應去醫院就診。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