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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危害 該如何預防

來源:歐巴風    閱讀: 6.0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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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危害 該如何預防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簡稱妊高徵),是妊娠期婦女所特有而又常見的疾病,以高血壓、水腫、蛋白尿、抽搐、昏迷、心腎功能衰竭、甚至發生母子死亡爲臨牀特點。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按嚴重程度分爲輕度、中度和重度,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又稱先兆子癇和子癇,子癇即在高血壓基礎上有抽搐。一般發病時間在妊娠20周以後,尤其在妊娠32周以後最爲多見。它嚴重影響母嬰健康,是孕產婦和圍生兒發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發病原因

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確切原因目前尚不十分明確。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多見於初產準媽媽、高齡(35歲以上)或過早懷孕(18歲以下)的準媽媽、孕育多胞胎的準媽媽、羊水過多的準媽媽、葡萄胎或伴有慢性血管疾病的準媽媽。另外,準媽媽過胖或懷孕前已患有高血壓、腎病、糖尿病等疾病,以及緊張、過度勞累等因素,皆易引發此病。如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徵發病史,孕婦發病的可能性較高。

二、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臨牀表現

1、輕度妊娠高血壓

主要變化就是孕婦在產前檢查時,血壓輕度升高,≥18.7/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可以伴有輕度蛋白尿和水腫,病人無明顯不適。若經過及時治療病情會好轉或不再發展。反之,病情會逐漸發展,或迅速惡化。

輕度妊高徵的病人其水腫可以是顯性,也可以是隱性。顯性水腫,根據其程度不同可分爲Ⅰ°~Ⅲ°;如果是隱性水腫,僅表現在體重的異常增加(即病人每週體重增加超過0.5千克)。

2、中度妊娠高血壓

是在輕度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血壓和尿蛋白及水腫的程度比輕度加重了,但這時病人仍無異常感覺。

3、重度妊娠高血壓

這是最爲嚴重的一個階段,血壓升高≥21.3/14.6千帕,尿蛋白++~++++,病人水腫的程度可輕可重,嚴重者可有腹水,同時病人感到頭暈、頭痛、視物模糊,右上腹痛、呼吸急促、心慌、胸悶、噁心、嘔吐。如果沒有及時得到診治,病人可能出現抽搐,伴發昏迷、神志喪失。抽搐可以反覆發作,可能造成口脣舌咬傷,摔傷甚至骨折。這種情況在產前、產時、產後均可以發生。對母兒傷害甚大,重者可危及母兒生命。

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可分爲先兆子癇和子癇。所謂“子癇”實際上是妊高徵病情最爲嚴重的階段。這時病人的典型表現爲:眼球固定、瞳孔放大、瞬即頭扭向一側、牙關緊閉、繼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顫動,數秒鐘後發展爲全身及四肢肌肉強直、雙手緊握、雙臂屈曲,迅速發生強烈抽動。抽搐時呼吸暫停,面色青紫。持續1分鐘左右,抽搐強度減弱,全身肌肉鬆弛,隨後深長吸氣,發出鼾聲而恢復呼吸。抽搐發作前及抽搐期間,病人神志喪失。抽搐次數少且間隔時間長者,抽搐後短期即可復甦。如果病人抽搐頻繁、持續時間長者,往往陷入昏迷。如果子癇發生在孕晚期或臨產前,稱爲產前子癇;少數病人發生在分娩過程,稱爲產時子癇;個別病人發生在產後,稱爲產後子癇。

三、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有何危害?對準媽媽和胎兒有何影響?

妊娠高血壓的影響,取決於出現症狀時所處的懷孕階段,以及血壓升高的程度。血壓越高,越接近懷孕早期出現,孕婦出現問題的風險也就越大。所幸的是,大多數患有妊娠高血壓的準媽媽症狀都很輕微,而且直到接近分娩時(37周或以後)才表現出來。如果你屬於這種情況,你接受引產或剖腹產的風險會略高於其他人。但除此之外,你和寶寶的健康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但是,大約有1/4患有妊娠高血壓的女性在孕期或分娩時,或者生下寶寶後不久,會患上先兆子癇。如果孕婦在懷孕30周內出現妊娠高血壓,那麼進一步發展爲先兆子癇的機率是50%。另外,患有妊娠高血壓的孕婦,發生其他孕期併發症的風險會更高,這包括宮內發育受限、早產、胎盤早剝、胎死宮內等。

1、對母體的影響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易引起胎盤早期剝離、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礙、腦出血、腎功能衰竭及產後血液循環障礙等。而腦出血、心力衰竭及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爲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對胎兒的影響

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是早產、宮內胎兒死亡、死產、新生兒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婦病情愈重,對胎兒的不良影響亦愈大。

四、如何預防妊娠高血壓綜合徵?

雖然目前醫學上尚不能完全預防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生,但是如果準媽媽能做到以下幾點,對緩解疾病病情、預防嚴重併發症的發生是十分有幫助的。

1、定期檢查,主要是測血壓、查尿蛋白和測體重

按時產檢意味着可以定期從醫生那裏瞭解到自己的血壓情況,即使出現異常也可獲得及時的幫助。如果屬於易發病的高危人羣,建議每天在家測量一次血壓,並定期去醫院檢查蛋白尿。

2、調整飲食

(1)減少動物脂肪的攝入

應減少動物脂肪的攝入,炒菜最好以植物油爲主,每日20~25克。飽和脂肪酸(如豬油、牛羊油、椰子油,棕櫚油等)的供熱能應低於10%。

(2)控制鈉鹽的攝入

鈉鹽在防治高血壓中發揮着重要作用。若每天食入過多的鈉,會使血管收縮,導致血壓上升,有妊高徵的準媽媽應每天限制在3~5克以內。同時,還要遠離含鹽量高的食品,如:調味汁、醃製品、薰乾製品、鹹菜、醬菜、罐頭製品、油炸食品、香腸、火腿等。另外,醬油也不能攝入過多,6毫升的醬油約等於1克鹽的量。如果已經習慣了較鹹口味的準媽媽,可用低鈉鹽代替普通食鹽,以此改善少鹽烹調的口味。

(3)補充蛋白質

重度妊高徵的孕婦因尿中蛋白丟失過多,常有低蛋白血癥。因此,應及時攝入優質蛋白,如牛奶、魚蝦、雞蛋等,以保證胎兒的正常發育。每日補充的蛋白質量最高可達100克。

(4)補充含鈣豐富的食物

鈣不僅有助於胎兒的骨骼與牙牀發育,而且能使血壓穩定或有所下降。患妊高徵的孕婦最好多吃含鈣豐富的食品,如奶製品、豆製品、魚蝦、芝麻等,也可適當補充鈣劑。若爲低鈣血癥,每天的鈣攝入量可達2000毫克。

(5)補充鋅、維生素C和E

妊高徵的孕婦血清鋅的含量較低,因此,膳食中若供給充足的鋅能夠增強孕媽媽身體的免疫力。另外,維生素C和維生素E能抑制血中脂質過氧化的作用,降低妊高徵的反應,因此也需要適當補充。

3、控制體重

肥胖者妊高症的發病率更高,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孕後期熱能攝入過多,每週體重增長過快都是妊高徵的危險因素。因此準媽媽攝入熱能應以每週增加體重500克爲宜。對於已經肥胖的準媽媽,每週增重250克爲宜。

4、注意休息

你的心情要舒暢,精神要放鬆,保持好心情,對舒張血管有好處,吵架、生氣,則會促使病情發展。休息好、睡眠足,每天至少睡9個小時,並以側臥位爲佳,以增進血液循環,改善腎臟供血條件。

5、及時糾正異常情況

如發現貧血,要及時補充鐵質;若發現下肢浮腫,要增加臥牀時間,把腳擡高休息;血壓偏高時要按時服藥。症狀嚴重時要考慮終止妊娠。冬季氣候寒冷,可引起人體反射性的血壓升高,這一時節高血壓準媽媽出現血壓升高要及時就醫,以減少分娩時的危險。

6、注意既往病史

曾患有腎炎、高血壓等疾病以及上次懷孕有過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孕婦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重點監護。

五、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治療與護理

1、居家護理

適用於輕症患者,執行門診治療配合居家休息的處理措施。目的是通過加強監護,達到控制病情防止發展爲重症的目標。

(1)保證休息。適當減輕工作或居家休息,除保證夜間8~10小時睡眠時間外,白天應有2小時的午休。並提倡左側臥位有利於增加尿量,亦有助於改善子宮胎盤的血液循環。

(2)飲食指導。選擇高蛋白、多維生素、低脂的食物,保證初充足夠的鐵和鈣劑,除非全身浮腫、一般不嚴格限鹽,但應避免攝取過多的鹽醃食品。

(3)藥物治療。適量的鎮靜劑如安定等能抑制丘腦和丘腦下,減少來刺激。用藥期間向孕婦說明藥物的作用,解除顧慮取得配合。

(4)產前檢查。加強母兒監測措施,增加高危門診次數,同時讓孕婦及家屬識別出現持續頭痛、上腹疼痛、眼花、噁心、嘔吐或面部及手背浮腫等症狀,一旦發現必須立即就診。

2、住院護理

經居家觀察護理病情未能控制或中、重度病例,一般需要住院處理。

(1)心理護理。主動關心孕婦,耐心解答提問,幫助熟悉住院環境,解除患者焦慮心理。

(2)休息。除特殊允許外,病人應臥牀休息(以左側臥位爲好)。提供清潔與安靜的環境,室內光線宜暗淡,以保證病人休息和足夠的睡眠。

(3)飲食。提供高蛋白、多維生素、低脂肪、低鹽食物。病情一旦好轉,可逐漸恢復正常食鹽。如果突然出現頭痛、胸悶、視力模糊等,立即與醫師聯繫配合搶救措施。

(4)加強巡視,密切觀察病情變化,記出、入量,定時聽胎心、測血壓,重視病人的自覺症狀。如果突出現頭痛、胸悶、視力模糊等,立即與醫師聯繫配合搶救措施。

(5)定期檢查尿常規,尿比重、尿蛋白定量、準確稱取體重,重複眼底檢查以衡量治療效果。

(6)病室管理。病室整齊無多餘物品,避光、安靜且舒適;病牀放置位置離開過道,備有牀欄、搶救車及吸痰器等。

(7)藥物治療,按醫囑正確使用鎮靜、降壓、解痙、利尿等藥物。熟知各種藥物劑型、劑量、作用、副反應及用藥途徑,根據病情變化按醫囑及時調整用藥。

(8)終止妊娠。經積極治療病情繼續惡化或症狀改善不明顯者,應權衡利弊動員引產。

3、子癇的處理

子癇是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最嚴重的階段。處理原則是積極控制抽搐、防止受傷、減少刺激、加強監護,適時終止妊娠。

(1)派專人守護,提供整體護理措施。

(2)昏迷病人應取頭低側臥位,墊高一側肩部;及時吸除口腔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暢;暫禁食;供氧氣吸入;上下齒間放置卷有紗布的壓舌板;牀沿置牀欄防墜地受傷。

(3)室內置深色簾幔遮光,保持安靜、空氣流通。一切操作集中,避免過多擾動及一切外來刺激以防誘發抽搐。

(4)按醫囑選用硫酸鎂及其他藥物控制抽搐。

(5)嚴密觀察病情,監測產兆,每1小時測血壓、脈搏、呼吸及體溫。記出入量,及時送血、尿化驗,複查眼底及牀邊心電圖等。及早發現並處理腦水腫、肺水腫、急性腎功能衰竭、胎盤早剝等併發症。

(6)適時終止妊娠,子癇發作時往往自然臨產,如無產兆,應在控制抽搐24~48小時內根據胎齡、骨盆、宮頸條件及胎兒成熟度選擇分娩方式。因爲妊娠終止後病情可自行好轉,故適時終止妊娠也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

(7)產後24小時至5小時內仍可能發生子癇,需繼續加強護理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