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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同行者背鍋遭家屬百萬索賠引爭議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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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一直是喜歡戶外活動市民的首選,既可以強身健體,又可以欣賞沿途風光,但騎行有着不可忽略的危險性,一名5旬男子在參加騎行活動中不幸身亡,警方調查認爲男子系單方交通事故摔倒身亡,對此男子家屬表示騎友以及協會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將其告上法庭,近日此案開庭審判,到底同行騎友有沒有賠償義務?需不需要爲男子的死負責任呢?

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同行者背鍋遭家屬百萬索賠引爭議

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王某作爲自行車騎行愛好者,去年在微信羣跟幾名騎友相約騎行,豈料這次參加騎行活動意外摔倒身亡,對此王某的家屬將騎友告上法庭,索賠147萬,騎友辯稱此次爲個人自發行爲,並非團隊或協會組織的活動,並且王某作爲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沒有照顧和監管的義務,法庭聽取雙方陳詞後駁回王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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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這是一場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小編也認爲騎友不應該背鍋,騎行的危險性王某作爲騎行愛好者不可能不知道,深知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悲痛過後應該理智面對現實,不應該將責任推在騎友身上。再次提醒喜歡騎行的朋友,安全至上,爲自己更是爲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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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在一次集體騎行活動中,王某遭遇單方面交通事故,不慎摔倒身亡。其家屬將與之同行的7名騎友以及北京某自行車協會(下稱自行車協會)告上法庭,索賠147萬餘元。昨日,門頭溝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無責,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53歲的王某是一名自行車騎行愛好者。去年9月,在一個騎友微信羣中,張先生提出倡議,包括王某等在內的數名騎友響應,大家相約於12日開展往返門頭溝的騎行活動。

當日中午,由20餘名騎友組成的車隊到達門頭溝安家莊附近河邊,之後衆人自助燒烤飲酒。下午1點半左右,活動基本結束,各路騎友隨即散去,只剩下尚在睡覺的王某和張先生等7人。下午4時,王某睡醒,8人組成一路車隊,沿109國道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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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騎行途中,王某因接打電話落在了隊尾。不久,在王某前面的數名騎友先後收到路過汽車司機的提醒,後方有騎車的人摔倒受傷。

衆人調頭返回,發現事故發生在落坡嶺鐵道口下坡處,事故現場車胎全爆,車架摔斷,王某昏迷不醒。大家趕緊撥打急救電話,並攔截過路救護車。王某被送往門頭溝區醫院救治,但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后王先生的血液檢材中檢出酒精,其含量爲56.4mg/100ml,交警綜合調查情況認爲符合單方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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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參加騎行活動身亡

據瞭解,參加此次騎行活動的人員大部分互相不知道真實姓名,燒烤餐飲費用由參加者共同支付,並沒有當事人從中盈利的情形。今年9月8日,王某的父母和妻子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爲由,將張先生等7人以及某自行車協會訴至門頭溝法院,索賠147萬多元。

在開庭中,王某家屬認爲,張先生等7人作爲騎行活動的組織和具體參與者,未盡到妥善的管理協調、安全防護義務,更未盡到必要的照顧及注意的義務,未勸止王某飲酒。在王某事故發生時騎友無一人在現場,未採取任何積極有效的救護、幫助措施。同時,原告還認爲,自行車協會對騎行活動未盡到組織管理監督職責,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7名騎友答辯稱,這次活動既非以“某騎行隊”的名義組織召集,也沒有隊長和報名程序,這次活動是大家自發結伴而行,彼此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

另外,業餘騎行並非專業競賽,出於安全考慮,騎行運動中近距離結隊放坡視爲禁忌,更不可能如影隨形彼此照顧。王某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又是資深騎友,理應知道騎行安全要求。

自行車協會辯稱,自己是非營利性的民間組織,這次活動並非協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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