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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招復試被拒錄:自考法律專業不屬於法學類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8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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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日制本科只有“法學”專業 自考法律專業屬不屬法學?)

女子公招復試被拒錄:自考法律專業不屬於法學類

“法律專業”複審專業不符

王亞玲報考的職位,本科層次的要求爲“法學類”。王亞玲說,她通過初審,並且通過筆試入圍面試,就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中,被通知“專業不符”。

招考目錄沒有法律專業

對於本科層次的招錄,要求爲“法學類”,下面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確實沒有法律專業。

專業目錄的確只有法學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高教處工作人員獲悉,目前全國普通高校的本科專業目錄中的確只有“法學”,沒有“法律專業”。

日前,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自考畢業生王亞玲參加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報考巴中市平昌縣司法局,通過筆試進入面試,在資格複審時被通知專業不符。

覈對巴中市人社部門的招考目錄,對於本科層次的招錄,要求爲“法學類”,下面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確實沒有法律專業。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高教處工作人員獲悉,目前全國普通高校的本科專業目錄中的確只有“法學”,沒有“法律專業”。“如果自考法律專業不屬於法學類,那應該屬於哪個類別?”,王亞玲及其他有類似境遇的考生提出,自考學歷與統招學歷的一致性如何體現?

考生自述:

我是自考本科法律專業畢業

6月27日,一則網帖引發關注。

發帖人自稱王亞玲,2015年從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畢業,於2017年3月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方式參加全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報考單位平昌縣司法局,崗位是社區矯正執法工作,職位編碼26130117。網上報名信息初審中,王亞玲順利通過審覈,參加筆試考試後進入面試名單,但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時,巴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員因“不屬於法學類”提出專業不符,審覈不通過。

成都商報記者聯繫到王亞玲。王亞玲說,她於2011年在西南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習自考本科法律專業,於2015年畢業,與全日制一樣,同樣學了四年,並且於去年通過了司法考試,今年3月她拿到了法律資格證C證。

今年3月,王亞玲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看到了上半年公務員招考公告,仔細覈對了自己所要報考的職位“平昌司法局社區矯正執法工作”的要求專業,分爲本科、專科和研究生,其中本科層次的要求爲“法學類”。王亞玲說,她報了名通過資格初審,並且通過筆試入圍面試,就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中,被通知“專業不符”。

事實上,王亞玲看到的公務員招考公告還指出,“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依據《巴中市公務員錄用專業指導目錄(2014)》”。成都商報記者從該指導目錄上查閱到,本科層次的“法學類”下面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確實沒有法律專業。

巴中市公務員局工作人員:

根據目錄,法學類有四個專業,確實沒有法律專業

隨後,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了巴中市公務員局。

該局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目前公務員招考中,初審只對照片進行予以審覈,只有在複審中才對專業是否相符進行審覈。

“這個在招考公告中也有明確。”巴中市公務員局工作人員說,此次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依據《巴中市公務員錄用專業指導目錄(2014)》,根據該目錄,法學類只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確實沒有法律專業。“考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填報,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諮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諮詢。”

該工作人員介紹,《巴中市公務員錄用專業指導目錄(2014)》的依據,是教育部出臺的專業目錄。“用人單位招錄的就是法學類的,我們也不能隨便擴大招錄,我們能理解考生的心情,但是如果擴大招錄對其他人也不公平。”巴中市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王波說。

教育部門工作人員:

查詢了近幾年文件,沒有目錄外法學類其他專業

全日制本科中究竟是否有法律專業?

四川教育廳高教處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教育部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最新的是2012年版本,沒有2014年版本。“它不叫法律專業,名字不對,是法學。”該工作人員說,教育部的目錄分類中普通高校本科法學類有普通專業法學,還有兩個特設專業知識產權和監獄學,相當於法學類目錄內有三個專業。除了目錄以內,有一些高校會報批教育部申請一些專業,但是法學類屬於比較穩定的學科。“一般來說沒有目錄外,至少我們四川省沒有目錄外法學類專業”,教育部對全國目錄外設置的專業同樣會在官方網站公佈,他查詢了近幾年文件,沒有目錄外法學類其他專業。

焦點之問:

自考法律本科 如何參與法學類公招?

“如果自考專業中不屬於公招的法學類,那我們應該屬於哪個類別?”王亞玲很納悶,這是否意味着她從此在公招中只能參加“三不限”的職位考試?

事實上,她不是個例。成都商報記者從多個公務員考試論壇中發現,全國各地多名網友遇到這個問題。一名網友在廣東公務員考試網上留言:“我報考的時候畢業證上寫的是法律專業,但卻審覈沒通過,到底是怎麼回事?就因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上根本找不到法律專業。公務員考試參考的是普通高校的專業目錄,那自學考試的法律專業考生根本就不能報了。”

“我有一樣的疑問,如果我們不屬於法學類,那麼我們應該屬於什麼類別?”另一位網友韓磊說,如果自考法律本科不能和全日制本科一樣參與法學類的公招,那國家所明確的自考與全日制統考的同等學歷如何體現?

7月5日,成都商報記者致電王亞玲所在西南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該學院的車姓教師回答了這個問題。“自考和全日制是兩個不同的學科設置體系,自考中本科法學類包括法律、律師等,但是在全日制的學科設置中,本科只有法學,法律則是在專科階段,目前我們學校沒有專科。”不過車姓工作人員說,自考的法律本科專業在學歷上等同於全日制的法學專業。

教育部:

自考法律本科專業,

屬於自考專業目錄中的法學類

自考法律本科與統考法學本科究竟是什麼關係?成都商報記者向教育部發出採訪函。

7月5日,教育部答覆,根據教育部1998年頒佈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並經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學類專業委員會確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本科專業屬於自學考試專業目錄中的法學類。國務院1988年頒佈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基礎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應相一致。

根據教育部的答覆,7月6日,四川省人社廳向成都商報記者表示,根據省國公務員局回覆,省委督查室已經就此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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