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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停藥,你知道嗎?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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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時候服藥、什麼時候停藥,跟療效關係很大。不少患者經常隨意停藥,造成了病情反覆甚至加重,必須引起醫生和藥師的重視。

何時停藥,你知道嗎?

    可及時停用的藥物

    因藥物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若不是疾病本身的需要,當達到疾病治癒的療效後,便應及時停藥。所謂“及時”,主要取決於疾病的療程。一般而言,急性疾病療程較短,而慢性疾病療程較長,用藥時間也長一些。任何疾病的藥物治療均應有足夠的療程,才能完全消除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幫助和促進臟器機能的恢復,達到痊癒。因此,爲避免過早停藥導致病原微生物的復活與繁殖,也爲避免過晚停藥導致毒副反應和耐藥性,疾病治癒後再用藥1~2天即可停藥。

    可逐漸遞減的藥物

    有些疾病病情複雜,治癒後容易復發,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癲癇病、結核病、類風溼關節炎和某些慢性病等,這類疾病用藥治癒後,爲鞏固療效,防止復發,一般均需做一段時間的維持治療。

    以胃潰瘍病爲例,一次治癒後立即停藥,一年內複發率高達80%。故胃潰瘍病治癒後,仍需服藥2~4個月,甚至進行一年半載的維持治療,方能停藥。特別是抗癲癇藥、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控制症狀後不僅需做一段時間的維持治療,而且還需用逐漸遞減的方法停藥,否則會加重病情。因爲這些藥物長期使用後已參與機體的新陳代謝,一旦突然停藥,機體很難在短時間內調整過來。

    可立即停用的藥物

    有一些疾病,如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扁桃體炎等,這類疾病,一旦症狀消失,便可立即停藥。

    長期濫用藥物不僅是一種浪費,更重要的是會給肝臟增加負擔,甚至產生不良反應。對一些對症治療的藥物,如疼痛使用去痛片;發熱使用退燒藥;失眠使用安眠藥等,一般症狀發作時使用,症狀消失後就可不再用。

    不可立即停服的藥物

    不少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心律失常以及精神病等,用藥時症狀減輕,一旦停藥,症狀又會恢復。

    這些疾病,一般要長期服用,有的甚至要終身服藥,即使病情好轉,也不應嫌麻煩而自作主張隨便停服,否則會使症狀反彈。如治療高血壓病服用心得安,突然停藥可導致血壓反跳,誘發心肌梗死和心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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