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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重慶門店散裝食品用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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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重慶門店的假冒“綠色豬肉”事件還未落幕,其銷售的散裝食品又查出涉嫌違法。8日,重慶市工商局通報,9月2日和9月7日,根據市民舉報,重慶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對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重慶九龍廣場店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在銷售食品過程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

沃爾瑪重慶門店散裝食品用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據介紹在9月2日,重慶工商執法人員檢查該店銷售的牛浪漢散小袋牛肉、五味居青豆果子、長富滷製牛肉乾等14個品種散裝食品,發現其外包裝有多處違規。執法人員對該店的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的調查,並實物拍照、提取實物、現場檢查筆錄。初步查明,這些散裝食品在外包裝上均未貼合格證,未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重慶工商發麪表示,其上訴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9月7日,重慶工商執法人員在該店對銷售的麻辣鍋巴、散炒豌豆、優質香酥胡豆等散裝食品進行對實物拍照、提取實物、提取價標籤、提取今年以來該店的《收貨細節》和部份商品購進彙總表,發現該店未購進標籤上所標註生產日期的產品。

初步查明,所查三種散裝食品標註的生產日期和店內進貨記錄不一致,且包裝上用“包裝時間”替換了“生產時間”。重慶工商執法人員稱,沃爾瑪此種行爲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如將包裝日期誤認爲是生產日期,那麼極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食用過期食品。

目前,該事件還在調查取證中,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注。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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