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味:甘酸,寒。
歸經:肝,脾經。
入藥部位:爲馬科動物馬的肉。
內服:煮食,適量。
外用:煮汁洗;或研末調敷。
功效:強筋壯骨,除熱。
主治:主寒熱痿痹,筋骨無力,瘡毒。
1.《雷公炮炙論》:馬自死,肉不可食。五月勿食,傷神。
2.《千金·食治》:下利者,食馬肉必加劇。諸食馬肉心煩悶者,飲以美酒則解,白酒則劇。
3.《食療本草》:不與倉米同食,必卒得惡,十有九死,不與姜同食,生氣嗽。其肉多着浸洗,方煮得爛熟,兼去血盡,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爾毒不出。患瘡人切不得食,加增難瘥。
4.《本草拾遺》:婦人懷妊不得食馬。
5.《日華子》:此肉只堪煮,餘食難消。不可多食。忌蒼耳、生薑。
6.《飲食須知》:妊婦食之,令子過月難產。乳婦食之,令子疳瘦。食馬肉毒發而心悶者,飲蘆根汁,或嚼杏仁或煎甘草湯解之。
7.《醫林纂要·藥性》:動風發毒。
①治豌豆瘡:馬肉煮爛,汁洗,幹脯亦得。(《兵部手集方》)
②治頭店白禿:馬肉煮汁洗。(《聖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