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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病藥物 完全依賴進口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8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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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病藥物 完全依賴進口

最近,一項名爲“冰桶挑戰”的接力活動,正通過社交網絡從北美風靡至國內。許多科技和演藝界名人都接受了挑戰,甚至連美國總統奧巴馬也受到衆多名人“點名”接力。這一行爲藝術發起的初衷,旨在呼籲公衆關注一種罕見病——ALS(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症”),併爲患者籌集善款。

與“冰桶挑戰”的風靡不同的是,ALS病作爲一種罕見病,在社會上還屬於大衆認知的盲區,最爲知名的患者當屬英國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這類罕見病定義爲,患病人數佔總人口的0.065%~0.1%之間的疾病或病變。目前全球共約5000-6000種罕見病,共佔到人類疾病的10%,常見的有白血病、地中海貧血、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白化病等。

世界各國針對罕見病的定義據實際情況有所區別,例如美國認定罕見病爲每萬人中患者在7.5人以下的疾病,歐盟爲每萬人中5人以下,日本、韓國均爲每萬人中4人以下。但在中國,目前尚無罕見病的官方定義。

由於罕見病在人羣中發病率低,公衆缺乏瞭解,很多患者經受着醫療、教育及社會保障等多方面的歧視。在醫療方面,因爲患者少、市場小,醫藥公司並不願在藥物研發和治療方面投入,所以罕見病的醫療費用昂貴且大都在醫保範圍之外。

相對而言,美國很早便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在公共利益的驅使下,尋找立法途徑來鼓勵罕見病的藥物開發。

1983年美國罕見疾病組織(NORD)成立,直接推動《罕見病用藥法》(又名“孤兒藥法案”)通過。該法案對參與罕見病用藥研發的公司給與了多方面的支持:如特定的快速審批通道,政府支持藥品臨牀試驗費用的50%,以及給予研發公司7年的市場獨佔期。《罕見病用藥法》確實大大激勵了各公司投身研發,至2012年,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罕見病藥品數量已達452種。

目前,全球已有30多個國家先後從立法方面對罕見病用藥研發及治療方面給予了保障和支持。例如,日本對罕見病用藥研發公司給予10%的稅務減免;韓國對罕見病用藥報銷2/3的費用;歐盟則給予研發公司長達10年的市場獨佔期。這些優惠政策也直接刺激了各國罕見病藥物研發市場,如今歐盟市場上罕見病用藥已達681種,日本國內已有182種。

但在中國,目前市場上銷售的130種罕見病用藥全部來自進口,僅有57種進入醫保範圍,可全額報銷的有10種。同時,關於罕見病藥物研發的專項法律也是一片空白,罕見病患者的服務機構也極少。對罕見病官方定義的缺失,被認爲是目前罕見病相關政策制定的困難和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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