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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母親的生育權問題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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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母親的生育權問題

據調查,該婦女未接觸過毒品,也無不正當性生活,但其丈夫承認曾與三陪小姐發生過性關係。有關專家曾希望這位孕婦終止妊娠,因爲即使採取預防措施,也很難保證她能夠生下健康的嬰兒,但該孕婦並未接受建議……

沒有一個母親忍心扼殺自己的孩子——

應該理解艾滋媽媽的心情

艾滋媽媽一意孤行生下孩子,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持反對態度。是呀,讓一個新生命剛來到人間,無論是否艾滋病感染者,都將揹負上沉重的生活包袱、精神包袱,多麼無辜,多麼不幸,多麼悲哀呀!可是,我們在爲社會責任搖旗,爲孩子的前景吶喊的時候,有沒有重視過這位母親的感受?

這位母親已年約40歲。一個40歲的女人,好不容易纔盼來了一個孩子,那是怎樣的一種歡欣喜悅!胎兒一天一天長大,在母親的肚子裏翻身、揮拳、蹬腿,孩子的小手、小腳、小頭,母親不知摸了多少次,喜了多少回。還有一個月,孩子就出生了,來到人間與母親見面,母親就可以真真切切地把那粉嫩粉嫩的一團抱在懷裏了,多麼幸福的期待!然而,就在這最後一個月,母親被告知,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她的孩子有可能被傳染。世界塌了,天地灰了!可是,那還是母親的孩子,與她血肉相連了9個月的孩子。放棄這個已有了生命、有着心跳的孩子,無疑是切母親的肉。這樣的切膚之痛,我想,只有爲人母親者可以想像。沒有母親會放棄自己的孩子,艾滋媽媽這樣的選擇,天下母親都可以理解。

再說,這位母親感染艾滋病是因爲受丈夫傳染。她丈夫承認自己曾與三陪女發生過性關係。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他們的夫妻緣分有可能就到此而止了。艾滋媽媽還有什麼呢?她沒有了夫妻情,沒有了健康的身體,她只有自己的孩子。她怎麼忍心就這樣殺死無辜的孩子?孩子還有一絲獲得健康的機會,她也不願意放棄。沒有了孩子,她也就沒有了生存下去的勇氣。也許,人們會說這樣的選擇是自私的,可是,誰又敢說,感情,包括親情、愛情、友情,不都是出於自己內心的需要,不都包含着自私的成分?

給艾滋媽媽一個生存的理由和信念,給她的孩子一個生存的機會,我們應該理解一個母親的選擇,無論這個母親健康與否。(恩平:愛迪)#p#副標題#e#

未出生就被剝奪了生命,比感染了艾滋病更悲慘——

我支持這位母親的選擇

艾滋病感染者應不應懷孕生子?這要分兩種情況來說,如果在懷孕之前已發現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應聽從醫學專家的意見不要懷孕;若爲滿足自己當母親的意願或所謂的傳宗接代而一意孤行製造一個新生命,然後要這個新生命去冒會感染上艾滋病這樣的大風險,那是一種極度自私和不人道的行爲;如果是在懷孕後才知道感染艾滋病,特別是像我市這位孕婦那樣直到臨產前一個月才知,那又另當別論。在這個時候胎兒雖未降生,但我們不容忽視他(她)已是一條生命,我們有必要站在他(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若只因其有可能(並不是一定)感染上艾滋病就剝奪了其出生的權利,這是一種殘忍。在我看來,未出生就被剝奪了生命,這會比將來即使真的不幸感染艾滋病要受痛苦折磨更悲慘。況且,艾滋母親生的孩子還不一定感染艾滋病,所以我是支持這位母親的選擇的。(台山:任侃)

母嬰傳播艾滋病的機率很高——

艾滋母親產子會造成“三不幸”

作爲艾滋病感染者,她不該生下這個孩子。儘管要觀察一年半後纔可以斷定這嬰兒有沒有感染艾滋病,但母嬰傳播病毒的機率很高,如果到時嬰兒不幸被確認染病,那就會給家庭、給孩子帶來不幸,也爲國家增加負擔。

國家爲了防治艾滋病,每年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多一個人患艾滋病,國家就多一份開支。我國還是發展中國家,財力有限,花在這方面的資源多了,那麼投放在其他方面的資源就少了,這樣勢必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

從家庭的角度來說,夫妻都是艾滋病患者,這已經是家庭的不幸了,如果再添一個患艾滋病的孩子,那就更加不幸了。雖然,日常的交往和接觸並不會傳染艾滋病,但是,人們談“艾”色變是個不爭的事實。親戚朋友會對這樣一家人退避三舍。在這樣孤獨的環境下生存,還有什麼家庭幸福可言?

此外,這也是對下一代不負責的表現。由於免疫力下降,感染艾滋病的孩子會百病叢生,哪有快樂的童年?以後孩子長大了,上學了,同學也許會以不一樣的眼光看待他,甚至疏遠他,孩子又怎麼可能快樂起來?別人的孩子在百般呵護下成長,而“艾滋孩子”卻在貧病交加中艱難度日,甚至會因父母早逝而成了孤兒,這是多麼不幸與可悲!

感染艾滋病的孕婦,應當本着對國家、對家庭、對後代負責的態度,終止妊娠,以免造成“三不幸”。(新會區:陳華浩)#p#副標題#e#

即使孩子身體健康——

精神折磨會伴隨孩子成長

《中國青年報》近日報道了兩位曾接受胡總書記親切慰問的艾滋病人,因爲新聞媒體的報道而暴露其艾滋病人的身份,給其家人的生活和精神帶來沉重的壓力。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無論醫學專家怎樣宣傳正確看待艾滋病,甚至胡總書記身爲表率與艾滋病人握手,仍然無法改變人們對艾滋病人的恐懼、歧視和冷漠,更沒有改變他們的生活。

很多艾滋病人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後,都竭力隱瞞自己的病情或逃離家庭,一方面是不想傳染給家人,更重要的是不想讓家人因自己而受到歧視和冷眼。那麼,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母親,爲什麼還要生小孩呢?難道就是爲了體驗母愛,做一回母親?可以說這是極爲自私和危險的行爲。因爲感染艾滋的風險將伴隨着小孩出生,而更大的精神折磨則伴隨着他的成長。

我們知道,即使在科學發達的今天,艾滋母親在懷孕和分娩時採取母嬰阻斷措施,嬰兒仍有感染的機會,而且還要不斷地服藥、觀察和複檢才能確定嬰兒是不是艾滋病患者。這個小生命的誕生充滿了風險,充滿着變數,稍有不慎他就會感染上艾滋病。

如果他在出生時幸運,沒有感染上艾滋病,那他的成長卻沒那麼幸運了。他生活的環境註定是充滿歧視和艱難的。身患艾滋病的夫妻由於身體狀況,根本無法工作。貧病交加,他們不能爲小孩提供有質量的生活,不能保證小孩受教育的權利,甚至,在小孩未成年時還要承受父母雙亡的痛苦。由於人們對艾滋病條件反射般的恐懼,在他們成長過程中,面臨的將是孤獨、冷眼、嘲笑、歧視。精神上的隔膜與壓抑比生活的窮困更能摧殘人的生存意志。

既然無法在安全、物質和精神生活上給小孩的出生和成長提供保障,艾滋母親就不應生下這個小孩,讓他面對更大的不幸。父母除了給予兒女以生命,還要給他們創造健康、快樂的生活環境。(蓬江區:唐景毅)

這孩子算不上一棵理想的“小苗苗”——

不如果斷地放棄

看到這篇文章,我內心異常沉重,畢竟取捨的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個生命,但權衡再三,我覺得還是應該選擇放棄。

儘管這樣的選擇對艾滋母親來說是如此痛苦和不幸,對腹中胎兒來說是如此無辜,但是以其如此負重地抱“殘”守缺,不如果斷地放棄!

現在國家提倡優生優育,艾滋媽媽懷的孩子,實在算不上一棵理想的“小苗苗”,因爲胎兒和父母一脈相承,感染艾滋病的機率很高。專家指出,懷孕的艾滋病感染者最好在產前3個月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該孕婦在產前1個月才接受治療,效果並不一定理想,既然各方面都不成熟,“賭”就沒有必要了。

艾滋病是一種致命性的傳染病,在現階段還沒有特效藥可以治癒,所以人們談“艾”色變。孩子有別於常人的出生,以後將不可避免地承擔人們對他的排斥和冷漠,孩子幼小的心靈能夠承受嗎?

就算不幸中有萬幸,一年半後經檢驗,孩子的HIV抗體呈陰性,而他的父母在疾病的肆虐下,生命是如此脆弱,還能拿什麼對孩子、對家人負責?與其將這種不幸延續給孩子,給家人造成一種負累,不如及早終止妊娠。(鶴山:吳漢英)#p#副標題#e#

艾滋病感染者執意生子——

對孩子和社會不負責任

我認爲,身爲一個艾滋病毒感染者,卻執意將孩子生下來,就是對孩子和社會不負責任。在沒有得到充分治療的情況下,艾滋病患者的生存時間是有限的,而治療艾滋病的藥物在目前也是非常昂貴的,且在病魔的折磨和藥物的副作用下,病人的身體非常虛弱,對孩子基本上盡不到做母親的義務。假若母親在孩子尚未成年期間就去世的話,就會給孩子的其他親屬或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

另外,成爲艾滋病感染者的孩子,他本身是無辜的,更是不幸的。據醫學雜誌報道,受艾滋病感染的的兒童一般壽命不會超過10年,更令人難過的是,他註定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樣,幸福地生活在家庭、社會中。長相伴隨着他的,必定是親人的病痛、離去與個人的被歧視、排斥。即使有人或福利機構收留了他,他卻再也享受不到父母之愛、天倫之樂。

在沒有找到治療艾滋病的有效方法之前,艾滋病對現代社會造成的破壞實在太大了,不但造成了個人、家庭的痛苦,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也非常不利。不管是從何角度來看,我認爲艾滋病毒感染者還是不生育孩子爲好。(蓬江區:於曉謙)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應對下一代的健康負責

這位母親不該生下這個孩子。我們知道,艾滋病的傳染途徑主要有3種:通過性接觸傳染,吸毒者共用針筒傳染,母親通過胎兒傳染。顯然,這位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很有可能會將疾病傳染給她的孩子。誠然,現在醫學昌明,醫生會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母嬰傳染,但不要忘記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即使做足預防措施,但百密有一疏,萬一產下的嬰兒是艾滋病感染者,那時後悔就晚了。這樣既使嬰兒從脫離母胎來到這世界就受苦,又給其父母帶來許多苦痛,也增加了社會的負擔,因此,筆者認爲,女性艾滋病感染者,最好不要懷孕,即使不小心受孕了,也要及時終止妊娠,這樣做,是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也是對下一代的健康負責呀!

人的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中——

任何人無權指手畫腳

艾滋母親該不該生育,人們可以站在各自的立場進行有益的討論,但最終的決定權掌握在艾滋母親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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