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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藥物不宜在春季使用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5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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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到精神科來就診的抑鬱症患者增加了,其中一部分是因爲藥物減量或者停藥導致的,王先生就是其中的代表。從去年10月起服用帕羅西汀後,王先生抑鬱的症狀明顯改善,再次精神飽滿地參加了工作。到今年春節後,王先生覺得情緒好轉已經4個月了,自我感覺也很正常,所以沒有徵求醫生的意見就停藥了。二週後,他又開始感到精神不振,不想活動,不想與人交往,覺得自己能力很差,做不成任何事。這是病情復燃的徵象,而不恰當地停藥正是“元兇”。

抑鬱症藥物不宜在春季使用

    許多人認爲春季天氣變暖,日照時間延長,有利於抑鬱症的康復,可以在這時候減藥或停藥。

    其實,這樣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春天雖然氣侯變暖,日照時間延長,但氣溫仍不穩定,天明時間提早,自然界晝夜節律的變化有時會影響抑鬱症患者睡眠生物鐘。“一年之計在於春”,工作人羣在這個階段會面臨着更重的壓力,上述因素都會影響到患者的情緒。

    另外,抑鬱症藥物治療不是一般的感冒治療,如果症狀好轉即停藥,往往會導致病情的復發。

    《我國抑鬱症防治指南》中指出,抑鬱症的藥物治療分3個階段:

    1. 急性期治療(6—8周)控制症狀,儘量達到臨牀痊癒。

    2. 鞏固期治療至少4—6個月,此期間患者症狀復燃的風險較大,原則上應繼續使用急性期治療有效的藥物,並維持原劑量不變。

    3. 維持期治療,維持治療的時間因人而異,首次發病需持續治療6—8個月,復發的患者維持治療至少3—5年。藥物劑量基本不變,若急性期的治療劑量較大,維持治療時可適當降低劑量。病情穩定可逐漸減少藥物的用量至停藥,避免出現撤藥症狀。

    抑鬱症具有高復發的特點,甚至會引發自殺自傷等問題,正如美國“網絡醫學博士”網站在4月2日的報道:近些年,兒童使用抗抑鬱藥的數量在下降,但同時,抑鬱症兒童自殺率在上升。所以,建議抑鬱症患者在這個季節不可擅自停藥,應先根據自己的病情特點,明確目前處於抑鬱症治療的哪一階段。

    如果在急性期或是鞏固期,不宜減藥。如果已經維持治療一段時間,應和醫生討論能否減藥,而不要擅自減少藥物的劑量。即便醫生同意減藥,也要逐步減量,並密切注意情緒及身體的變化,一旦出現抑鬱、焦慮、失眠、乏力、疼痛等症狀,應立即恢復原來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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